第二章 持續創新社會綜合治理
以創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合格城市”為契機,持續推進社會治理創新,探索符合時代特征、滿足群眾需求、具有巴州特點的社會治理模式。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創新完善平安建設工作協調機制,落實好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加強街道社區黨組織建設,構建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強化政府社會治理職能,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市域協商民主制度建設,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發揮群團組織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開展公共服務,廣泛動員城鄉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理順州、縣、鄉三級在社會治理中的權責關系,構建州級統籌主導、縣級組織實施、鄉鎮(街道)抓好落實的工作格局。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工作布局現代化。深入開展反邪教斗爭,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管理。依法打擊暴恐犯罪,最大限度團結和凝聚人心,推進反恐維穩制度化、長效化。鞏固提升掃黑除惡專項整治成果,建立從源頭遏制黑惡勢力滋生的長效機制,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堅決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讓城鄉更安寧群眾更安樂。深入做好群眾工作,教育引導群眾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創新和完善基層社會治理,完善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功能和運行機制,推進網格化服務管理,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方式現代化。把政治建設貫穿于社會治理全過程和各方面,建設科學完備的市域法治規范體系、公正權威的市域法治實施體系、規范嚴密的市域法治監督體系、務實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體系。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道德領域宣傳、評議工作,推進道德規范、誠信體系建設。厘清州縣職能部門、鄉鎮(街道)在村(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依法確定村(社區)工作事項,拓寬群眾說事、民情懇談、百姓議事、婦女議事等協商渠道。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強化“智治支撐”,推進和完善“智慧小區”建設,不斷提升技術水平;加快巴州基層社會治理信息平臺(綜治應用分平臺)推廣使用,建成全州統一的集基礎信息采集共享、事件流轉處置、研判預警為一體的市域社會治理指揮調度中樞平臺;加強政法干部信息化、智能化人才培養;推進智慧法院、智慧檢務、智慧公安、智慧司法等建設,加強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