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園區(開發區)管委會:
現將《自治州優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責任分解》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強化思想認識。各縣市、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確保責任內指標完成擺在突出位置,作為“一把手”工程,對照責任內指標,逐一細化任務清單、時間清單和責任清單,傳導壓力、明權確責,以釘釘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實,務求見到實效。各牽頭州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對分管口指標進行認真研究,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問題親自解決,為高質高效完成指標任務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要強化協同配合。各牽頭州領導要抓好指標完成情況調度,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指標完成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推進工作,并做好相互間溝通聯系,確保各指標協同推進。各縣市、各相關部門務必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決指標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齊抓共管的有效合力,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按照“能簡則簡、能并則并、能快則快”原則,全面實現流程更優、環節更少、監管更強、服務更好、效率更高,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三要強化督促檢查。各牽頭州領導要加強對指標落實情況的現場指導和實地督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限期整改。牽頭單位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全程做好指標跟蹤問效,并積極引入第三方評價及社會監督,保證指標完成效果。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全力配合牽頭單位工作,加強權屬范圍內指標完成情況監督指導。指標完成情況將納入政府常態化督查內容,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力、進展緩慢的嚴肅問責,并作為年終營商環境績效考核主要評分依據。同時,指標責任分解將面向社會和企業公開,主動接受公眾監督和評判,對于滿意度不高、問題反映集中的指標,年終績效考核不得評優,視情對責任單位和責任領導進行追責問責,以硬實措施推動各指標項爭先創優、爭先進位,助力全州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提升。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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