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本機關編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統計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并實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
按照《條例》第三章規定,依法向社會主動公開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群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具體內容可登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feish-gz.com/xjbz/c101599/bm_xxgkzn.shtml)查看。
(一)公開內容
1.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工作機構設置、主要職責;
3.統計信息;
4.統計法制;
5.其他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時限
依據《條例》規定,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渠道
1.政府網站: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feish-gz.com/xjbz/c101599/bm_xxgkzn.shtml);
2.政務新媒體:“巴州統計”微信公眾號;
3.通過發布統計公報公開;
4.通過《統計年鑒》等公開出版物公開;
5.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形式公開;
6.現場查閱點:巴州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科,地址:新疆庫爾勒市薩依巴格路52號聯合辦公大樓四樓左側402室。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節假日除外),聯系電話:0996-2016025。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申請巴州統計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巴州統計局提供政府信息時除區分處理外,根據現有政府信息的實際物理狀態提供,不承擔對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義務。
凡涉及黨委、政府聯合發文的信息,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規定執行。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受理機構:巴州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科
工作時間: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
(節假日除外)
聯系地址:新疆庫爾勒市薩依巴格路52號聯合辦公大樓巴州統計局辦公室402室
聯系電話:0996-2016025
傳真電話:0996-2026017
(二)申請所需材料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通過電子郵件申請的,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寫《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自治州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feish-gz.com/xjbz/c101599/bm_xxgkzn.shtml)下載,復制有效。
1.當面提交
地址:新疆庫爾勒市薩依巴格路52號聯合辦公大樓四樓左側國民經濟綜合科402室
工作時間: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996-2016025
2.信函申請
收件人名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科
地址:新疆庫爾勒市薩依巴格路52號聯合辦公大樓
聯系電話:0996-2016025
郵編:841000
來信請在信封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網絡申請
申請人通過網絡申請方式進行申請的,應填寫《申請表》并通過電子郵箱(bztjjzf@163.com)發送,發送郵箱后請致電0996-2016025進行確認。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處理程序與時限。
1.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2.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4.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
(五)書面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如能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市場監督、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9.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第三方同意公開的,本機關予以公開;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見的,由本機關依照《條例》的規定決定是否公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且有合理理由的,本機關不予公開;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決定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10.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11.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六)收費情形。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相關規定,本機關可以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三、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科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工作機構名稱:巴州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科
辦公地址:新疆庫爾勒市薩依巴格路52號聯合辦公大樓巴州統計局辦公室402室
辦公時間: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996-2016025
傳真號碼:0996-2026017
投訴電話:0996-2016076
舉報郵箱:bztjjzf@163.com
五、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