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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為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申請人可以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的網站上查閱。
(二)公開形式: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絡公開。網站地址:http://www.feish-gz.com/;官方微信公眾號:平安巴州;政務微博:@平安巴州;聯系電話及傳真:0996-5896133,辦公時間:夏季:10:00-14:00,16:00-18:00,冬季:10:00-14:00,15:30-19:30(節假日除外)。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他輔助性方式及時公開相關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后,本機關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變更后的20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公開范圍: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警務秘密和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可能危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不予公開,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除外。
(二)受理機構: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警令部,聯系電話及傳真0996-5896133,通信地址為庫爾勒市英下路26號巴州公安局警令部,郵政編碼841000。
(三)提出申請: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填寫《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可在本網站下載,復制有效。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申請。
本機關將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五)公開時限:本機關收到申請后,盡量在第一時間予以答復,一般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答復,情況確實特殊需要延長的,經自治州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同意,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監督和保障
(一)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舉報。
(二)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內設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巴州公安局警令部舉報。聯系電話及傳真0996-5896133,辦公時間: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節假日除外);通信地址為庫爾勒市英下路26號巴州公安局警令部,郵政編碼841000。
(三)申請人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依法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庫爾勒人民法院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應在60日內,行政訴訟應在6個月內)。
開辦單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辦單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電子政務和大數據發展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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