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審計局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巴州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將實時進行調整、更新,需要獲得巴州審計局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巴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feish-gz.com/jj033)上查閱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機構職能
(1)機構職能;
(2)機構設置。
2.政策法規
(1)全國性法規;
(2)地方性法規;
(3)部門規范文件。
3.工作動態
(1)審計信息。
4.政府信息公開建設
(1)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信息公開規章制度;
(3)部門預決算公開。
(二)公開方式
我局主要通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網”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并通過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形式公開。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信息,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主動向社會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需獲取我局主動公開范圍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受理單位:巴州審計局
辦公地址:新疆庫爾勒市塔指東路97號
辦公時間: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996-2023008
傳真號碼:0996-2031294(請注明審計局辦公室收)
通信地址:新疆庫爾勒市塔指東路97號巴州審計局
郵政編碼:841000
郵箱:bzsjj007@163.com
(二)受理程序
1、申請。一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內容不得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言論。二是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人,原則上應通過在線申請、電子郵件、信函的方式書面提出申請,申請人對其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內容及線索,描述應基本準確。三是凡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信息公開試行辦法》規定的事項申請,將不予受理或答復。
2、審查。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按照有關規定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有效的申請進行登記、編號;對于申請的信息內容不明確的,出具《補正申請通知書》請申請人重新申請信息公開。
3、答復。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我局將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屬于本機關但不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出具《信息免于公開告知書》;申請的信息不屬于本機關掌握的信息,出具《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告知書》,告知咨詢途徑;申請的信息不存在,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
4、費用。受理機構依照國家規定標準,收取信息檢索、復制、郵寄的成本費用。
(三)受理時限
收到政府信息的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現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我局受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的;
2.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個人隱私權受到侵犯的;
4.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5.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的;
6.尚未確定是否屬于國家秘密范圍的,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可暫緩公開;法律、法規規定免于公開的其他信息。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我局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