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現將《自治州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費保障辦法〉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6日
自治州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稅費保障辦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費保障辦法》(新政辦發〔2022〕1號),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依法依規征收稅費,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不斷培植稅源,為納稅人提供更為便捷高效的稅收服務和更為公平公正的治稅環境,持續深化拓展“黨政領導、稅務主責、部門協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稅收共治格局,凝聚稅收共治合力,服務區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巴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部門聯動。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充分發揮稅務系統實行雙重領導管理體制優勢,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于貫徹稅費共治工作要求全過程。各相關單位在自身職責范圍內,依法協助稅務部門推進稅費保障工作。稅務部門要加強稅法宣傳、優化納稅服務、提升征管水平,做到應收盡收。
(二)堅持服務地方發展。堅持把稅收工作放到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之中,積極擁抱全域治理,服務智慧城市建設,提升以稅資政水平,不斷增強稅收在巴州經濟社會發展中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為民、便民、利民,切實解決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痛點、難點、堵點問題,把提升納稅人繳費人獲得感、滿意度、遵從度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
(四)堅持依法依規治稅。深入貫徹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推進稅收共治,通過進一步強化協稅護稅推進依法依規治稅,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五)堅持問題導向。堅持以解決問題為工作導向,瞄著問題去,追著問題走,把破解難題作為履職盡責的第一要務,注重實效長效,緊緊圍繞稅收共治重點、難點問題以及薄弱環節,深入開展研究,積極探索實踐。
三、工作目標
打造稅收大數據增值服務新格局,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精誠共治提升稅收管理水平,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實現稅費可持續增長;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提升政府經濟治理能力,營商環境走在全疆前列,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獲得感;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充分發揮納稅信用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
四、主要任務
(一)深化信用體系構建。按照構建社會信用體系,加快發展信用經濟,有效降低社會運行成本總體要求,積極推進納稅繳費信用深度融入更高水平的誠信巴州體系建設,規范完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措施。建立統一規范的納稅信用信息交換和共享機制,實現納稅信用與其他政務、商務、社會信用聯動,讓信用成為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考量因素。建立稅收失信聯合懲戒對接落實機制,合理甄別各類不遵從行為,實施差別化服務和管理措施,對列入“黑名單”的納稅人,相關部門應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二)完善數據共享機制。建立健全涉稅信息共享交換機制,建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稅費信息共享目錄》,依法保障各部門涉稅涉費必要信息獲取。健全涉稅信息對外提供機制,嚴格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及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各部門需明確具體負責的分管領導和一名數據聯絡員,負責收集、整理和更新本單位涉稅信息,提出數據需求、加強數據交換共享。
(三)實現數據高效賦能。運用“大數據”理念,積極引入現代信息技術,充分利用各部門共享信息,加強數據分析,挖掘數據價值,拓展涉稅信息在組織收入、以稅資政、風險識別、優化服務、協同監管等領域應用,不斷強化稅收大數據在經濟運行研判和社會管理等領域的深層次應用。稅務部門按季報送稅源分析報告供政府參考決策,不定期向其他單位提出市場主體管理建議。其他部門將稅收數據融入到日常監管中,及時向稅務部門反饋稅源信息、風險情報。
(四)推進政務服務融合。堅持從市場主體視角和體驗推進政務服務,實施納稅繳費服務與其他政務服務一體化設計,協同化推進稅費服務事項全面融入政務服務“一張網”。通過信息系統采集數據,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著力減少納稅人繳費人重復報送。
(五)服務重大項目建設。加強稅收精細化服務,精準做好稅收經濟分析,持續打造稅收特色分明、成果優質有感的以稅資政系列產品。持續優化稅費服務,大力精簡辦稅繳費流程,積極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開展“一對一”專家輔導,全力支持工程項目建設,確保減稅降費政策落實落細,深入開展“銀稅互動”,解決部分企業資金困難。通過稅務部門與各職能單位的竭力幫扶和精準服務,推動各產業項目快馬加鞭,為巴州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六)培植涵養優質稅源。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做大做強實體經濟,強化稅基。各縣市、開發區、各單位要拓寬渠道,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大企業大集團生產制造基地和總部企業結算中心、營銷中心等機構。積極鼓勵州內大企業大集團不斷優化企業總部、研發營銷和生產加工基地布局,支持我州優勢企業技術改造、兼并重組、掛牌上市,引導企業做精產品、做好品牌、做新業態、做大市場,努力為企業發展創造一流營商環境。
(七)監管執法高度協作。建立完善聯合隨機抽查協同聯動機制,制定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做好“互聯網 監管”系統建設。持續完善稅務機關權責清單和稅務執法工作規范,健全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推進部門間稅務執法標準統一,實現執法信息互通、執法結果互認,更好服務區域協調發展。
(八)依法維護稅費法權。嚴格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切實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堅持依法依規征稅收費,不折不扣落實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要求,實現組織收入目標與經濟發展目標相匹配,堅決防止征收“過頭稅”和對稅收工作進行不正當行政干預。結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體制機制匹配、稅費統籌等各項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保障辦法和稅收協同共治工作意見,為健全和完善稅收共治體系提供堅強有力法治保障。
(九)打擊涉稅違法行為。依托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風險納稅人辦稅繳費行為即時驗證和精準監控,實現對稅收違法犯罪行為從事后打擊向事前事中精準防范轉變。各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涉嫌稅收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移交稅務部門,積極推進跨部門協同監管。深化稅務、公安、海關、人民銀行等多部門常態化合作,精準有效打擊“假企業”虛開發票、“假出口”騙取退稅、“假申報”騙取稅費優惠等行為,各部門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稅費優惠對象不符合法定優惠條件的,要及時反饋稅務部門。對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從嚴查處曝光,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平臺。
(十)營造社會協同氛圍。以普及稅法知識、擴大宣傳范圍為抓手,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全方位、多渠道開展稅法和依法誠信納稅宣傳活動,不斷提升稅收協同共治的社會影響力和認同度。發揮稅法宣傳教育的預防和引導作用,不斷增強稅收話語體系傳播力,在全社會營造誠信納稅的濃厚氛圍。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場化原則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服務,加強對涉稅中介組織的執業監管和行業監管。
五、責任分工
(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統籌考慮稅費征收工作實際需要,在政策、經費、技術等方面給與保障支持,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及時解決稅費保障工作開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根據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營商環境、培植稅源,保障稅收增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二)州稅務局:嚴格依法依規征收稅費,大力精簡辦稅繳費流程,持續優化稅費服務,積極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強化與各部門間溝通協作,在日常監管、執法檢查、政策宣傳等方面深度合作,探索推進稅費服務與其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積極推進納稅繳費信用深度融入更高水平的誠信巴州體系建設,及時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同各部門對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加強與各部門間數據交換,充分發揮“大數據”優勢,精準做好稅收經濟分析,配合財政、發改、市場監管、統計、社保等部門,做好預算編制、重點項目建設、稅收預測、信息統計等工作。
(三)州財政局:審核辦理退稅業務,及時將相關委托代征手續費撥付稅務部門。對涉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依法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四)州審計局:工作中發現被審計單位存在涉稅涉費問題的,及時將線索移交稅務部門。
(五)州自然資源局:及時將不動產登記發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收回,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探礦權、采礦權許可證發放、轉讓等事項相關信息反饋至稅務部門。在辦理土地、房屋登記、變更事項時,及時查驗完稅證明等材料。
(六)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將市場主體的工商登記信息傳遞至稅務部門,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注銷等事項時及時查驗完稅證明等材料。對因稅收違法行為,觸犯刑事法律被判處刑罰的自然人,限制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及經理。
(七)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時將不動產銷售合同、房地產企業銷售及竣工備案等信息傳遞至稅務部門。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依法限制參與公共資源交易、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特許經營等活動。
(八)州生態環境局:及時將屬地企業污染物排放量以及企業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處罰決定等信息反饋稅務部門。
(九)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時將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等繳費群體的參保登記等數據信息反饋稅務部門。拓展“政府統一組織、多方協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區)學校代收”等多元化繳費方式,協助稅務部門做好社保費征收工作。
(十)州醫療保障局:及時將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等繳費群體的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等數據信息反饋稅務部門。拓展“政府統一組織、多方協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區)學校代收”等多元化繳費方式,協助稅務部門做好醫療保險征收工作。
(十一)州公安局:及時受理稅務部門依法移送的涉稅犯罪案件及線索。
(十二)庫爾勒海關:支持、協助稅務部門加強對進出口企業稅收管理。
(十三)銀保監委巴音郭楞銀監管分局、人民銀行巴州中心支行、各商業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協助稅務部門依法開展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等工作。協助稅務部門依法查詢自然人貸款賬戶信息,納稅人、繳費人開設、存款、匯款及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和稅收違法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等相關信息。
(十四)州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依法代征、代扣代繳各類演出、賽事等活動稅款。
(十五)州中級人民法院:及時研究解決企業破產處置過程中所涉稅務問題,保障稅收債權依法清收。
(十六)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依法依規限制政府性資金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稅收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和民生等各領域息息相關,需要各方面支持、配合和保障。各縣市、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稅費共治辦法是深化拓展精誠共治工作的重要舉措,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突出制度化、機制化、信息化,增強稅收共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凝聚更大合力為稅費工作提供強大支撐,共同推動巴州稅費共治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保障信息傳遞安全。各相關部門要注重收集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獲取的稅費信息,按照應享盡享原則及時更新稅費信息共享目錄。對涉及國家、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要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在使用共享稅費信息時,要嚴格依法做好保密工作,嚴禁共享信息外泄或用于與法定職責無關領域。
(三)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堅持和完善稅收協同共治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會議原則上按季召開。稅務部門逐項跟蹤各部門落實情況,每半年向當地人民政府上報各部門履行稅費保障工作情況報告。各縣市、開發區應把稅費保障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定期對各部門履行稅費保障職責情況開展監督評價,最大限度形成改革合力,確保我州稅費保障工作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