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自治區關于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建設的部署要求,根據《關于推行自治區本級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的通知》(新政發〔2015〕72號)和《關于推行自治州本級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的通知》(巴政發〔2016〕16號),自治州人民政府組織開展了行政職權清理,編制完成了《自治州本級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以下簡稱《權責清單》)。
??《權責清單》共包括53個部門2699項行政權力(不含子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143項、行政處罰事項2064項、行政強制事項128項、行政征收事項21項、行政給付事項4項、行政檢查事項151項、行政確認事項26項、行政獎勵事項22項、行政裁決事項5項、其他權力事項135項。《權責清單》經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研究審議,近期將通過自治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
??《權責清單》具有剛性約束力,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清單依法行使權力和承擔責任,不得在公開的權責清單外設定和實施其他行政職權,不得擅自變更權力,不得變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權力事項,切實做到“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有效維護清單的嚴肅性、規范性和權威性。對列入清單的行政職權事項,各部門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則,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職權為重點,逐項繪制并公開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規范自由裁量權,提高行政服務效能;對下放到縣市行政主管部門的權力事項,要加強跟蹤指導和銜接落實,在政策、技術裝備等方面給予支持,確保下放事項接得住、管得好、見實效。
??自治州黨委編辦(審改辦)要加強對權責清單的動態管理,建立權力事項增減調整動態管理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以及部門職責變化,及時調整完善權責清單。同時,要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確保建成上下順暢、橫向銜接的權責清單體系,加快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