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新修訂通過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施行。8日,記者采訪了巴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計劃生育科副科長陳磊,看看大家婚假、產假怎么休,有哪些新的變化。
陳磊說,《條例》增加了不少支持生育的具體措施,比如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夫妻生育子女應當綜合考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和家庭發展等因素。同時明確:夫妻現有的三個子女中,有子女因意外原因或者患有非遺傳性疾病,經評定為三級以上殘疾的,可以等額再生育。依法收養的子女不計入生育子女數。
對于大家最關心的婚假、產假怎么休,《條例》也進行了規定,公民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后,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給予女方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護理假二十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育兒假期間,薪酬待遇不受影響。“這里面變化的是男方護理假,上一次修正時規定的是15天,這次增加到20天。”陳磊說。
《條例》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歲期間,每年各享受不少于十天的父母育兒假,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具體規定。“這是最讓人欣喜的假期了,不止生育三孩的可以享受,一孩、二孩都可以享受,而且在零至三周歲期間,每年都可以享受,可以說父母每年都有專門的時間來陪伴子女。”陳磊說。
《條例》規定,已領取《光榮證》又生育的,不再享受《光榮證》待遇。陳磊說,此次《條例》還對托育機構的合規性做出規定,尤其涉及虐待嬰幼兒行為的,《條例》明確規定,托育機構有虐待嬰幼兒行為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終身不得從事嬰幼兒照護服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廖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