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園區(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18號)要求,州人民政府對職責權屬范圍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結果已經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確認《巴州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辦法》等61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繼續有效。載明有效期的,按有效期執行;未載明有效期的,自原文件發布之日起計算,有效期為5年。
二、宣布失效《自治州進一步貫徹落實特困人員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巴政發〔2018〕26號)等2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三、廢止《關于加快自治州公路建設的意見》(巴政辦發〔2000〕117號)等14件政策性文件,今后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附件:1﹒繼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目錄(61件)
2﹒宣布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性目錄(27件)
3﹒廢止行政政策性文件目錄(14件)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