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司法廳:
今年以來,州黨委、州人民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自覺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以迎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為契機、為動力、為主線,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新疆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相關部署要求,堅持法治巴州、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推進,積極構建權責法定、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為推動長治久安和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法治保障。
一、切實履行政治責任,高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嚴格落實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州黨委、政府深刻認識到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是推進法治建設的核心和關鍵,是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具體體現,是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全面推進依法治疆的現實需要,堅持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突出位置、納入重要議程,與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落實、同考核、同獎懲。今年以來,召開州黨委常委(擴大)會議2次、全面依法治州委員會全體會議2次、政府常務會議4次、專題法治政府推進會議3次,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批示法治政府建設51件(次),強力推進法治政府示范創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等工作落實。
二是黨政主要領導切實履行第一責任。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面領導,由州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全面依法治州委員會,設置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四個協調小組,對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實施〈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辦法》,出臺《自治州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具體措施》《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等20余項配套措施。印發《自治州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方案》,建立“形成報告、組織述法、民主測評、結果反饋、結果運用”五個程序步驟,做到州、縣市、鄉鎮三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全覆蓋,用好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持續加強督促落實,倒逼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依法行政職責。
三是各級各部門黨組(黨委)認真履行普法責任。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關鍵少數”示范帶頭作用,堅持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制度、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法制度,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開展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專題講座,嚴格落實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法述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和新提拔領導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搭建“法宣在線”“巴州黨員網上活動室”學法考法平臺,推動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以上率下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今年,各級黨委(黨組)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學習1350余次,黨政主要負責人開展法治宣講2400余場次;全州參加“法治講堂·逢九必講”19期87.4萬人次;組織新提任縣處級領導干部集中考法198次1094人;舉辦《推進依法治疆 建設法治新疆》等8個專題培訓班和28期線上線下示范培訓班1.02萬人,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和用法水平明顯提升。
二、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確保社會大局持續穩定長期穩定
一是依法完善風險防控和維護穩定機制。
二是依法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
三是依法鞏固拓展民族團結。
四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務。
三、健全政府機構職能體系,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一是開展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嚴格執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三年行動,制定《自治州優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責任分解》和《2022年度巴州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制定優化營商環境124項措施,面向社會公開優化營商環境18個一級指標、87個二級指標責任單位。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和投訴處理機制,在全疆率先成立非公有制經濟投訴維權服務中心,在州工商聯專門設置民事訴訟咨詢熱線,使企業訴求有處提、困難有人管。建立法院與國有企業常態聯動機制、與工商聯溝通機制,設立工商聯法官工作站,為商會提供法律咨詢、法律知識等服務。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及時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項規定。全面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惠企紓困、留抵退稅、減稅降費、金融支持各項政策措施,積極推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
二是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建立210項“跨省通辦”事項清單,推動更多事項“州內通辦”“區內通辦”“異地可辦”。持續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形成100個具有巴州特色的“一件事”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做到高頻、熱點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流程,98%的市場主體實現網上注冊登記,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任務,梳理州縣兩級涉企經營許可改革事項96項。深化簡易注銷改革,公告時間從45天減少到20天,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不斷提高納稅服務水平,90%以上的發票業務、99%以上的申報業務均可“全程網上辦”。推行“一張表單”辦理水氣暖報裝,9個工作日內完成通水、通氣。工程項目審批時限壓縮到56個工作日內,不動產抵押登記全程網上辦理,一般不動產登記2小時出證。扎實開展證明事項全面清理,22個部門單位取消證明事項140項。
三是全面落實權責清單制度。統籌推進各部門系統權責清單指導目錄的審核確認,規范和完善權責清單“三級四同”標準化建設,完成35個部門權責清單合法性審查,做到權責清單事項與部門“三定”規定有效銜接。對照國務院公布的行政許可清單,編制州、縣、鄉三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目前,州本級已完成31個單位531大項、741小項事項的梳理和流程再造,累計減少辦事材料119份、平均壓縮辦事時限49%,同步梳理縣市級27個部門政務服務事項710項,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規范統一。
四是扎實推進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探索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抓手、以涉企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為重點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監管體系,編制全州2022年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計劃,并在政府網站進行公示。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試點工作有機結合,通過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試點工作結果,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提高監管效率,實現“一次抽查、全面體檢、綜合會診”的目標和執法資源共享。全年開展雙隨機抽查任務473個,抽查各類市場主體9200戶。
五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在已建成1個州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9個縣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99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414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室基礎上,整合各類法律服務資源,構建線上線下聯動的公共法律服務格局。今年以來,“12348”接聽法律咨詢1.2萬件,辦理公證2.46萬件、司法鑒定663件、仲裁64件。全面履行法律援助職責,持續開展“法援惠民生”專項活動,累計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07件,其中認罪認罰案件2382件。組織開展“法治體檢進企業”專項活動,18家律師事務所91名律師解答企業法律咨詢1640人次、提供法律建議125條、查找風險點331個,有效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涉法風險。深入推進“八五”普法,扎實開展憲法法律宣傳月、“服務總目標普法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系列活動,投入17萬元購買《憲法知識微講座100講》《民法典365普法動漫》視頻使用權,提高普法宣傳質效。嚴格落實普法工作責任制,逐一明確普法內容、普法對象、普法方式,形成了“專門人員具體抓、部門配合協調抓、職責分明主動抓”的普法工作格局,累計開展普法活動8762場次,受教育群眾65.7萬人次,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推進政府治理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立法保障機制。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嚴把立法選題關、起草關、審議關,充分發揮“立法四方機制”、自治州立法協調小組和立法咨詢專家作用,聘請20名立法咨詢專家,設立9家單位為首批基層立法聯系點,先后召開2次常務會議聽取《庫爾勒香梨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農田防護林建設管理條例》立法意見,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到立法工作各方面,拓寬基層群眾參與立法途徑,使立法工作體現民主民意。
二是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堅持急用先行、立改廢釋并舉,結合自治州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加快推進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地方立法修法工作,將近年來關于高質量發展、改善民生、鄉村振興、生態環保、公共衛生等重點領域行之有效、干部群眾普遍認可的成功做法上升為法規規定和制度安排。探索“小快靈”和“小切口”立法,開展《自治州庫爾勒香梨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報批、公布施行、備案工作,制定《自治州農田防護林建設管理條例》,真正讓各族群眾感受到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帶來的實惠。
三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制度,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定期對縣市、部門進行抽檢,及時撤銷和糾正存在合法性問題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今年以來,各縣市、各部門向州人民政府備案行政規范性文件9件,均依法起草、論證、審查。組織開展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時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維護法治統一。累計納入清理范圍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69件,已修改2件、廢止204件,擬確認繼續有效56件、修改1件、廢止6件。
五、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不斷提高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
一是強化依法決策意識。修訂完善《自治州人民政府議事規則》,凡涉及財政預算、重大資金安排、國有資產處置等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全部經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并作出決策。將合法性審查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環節,未經合法性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政府常務會議不予研究。在研究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前,嚴格實行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對主要風險源、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科學評估,應評未評或評估不合格的事項,堅決不予提交討論。全面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全州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聘請法律顧問347名,33個黨政機關選任公職律師151名,有效暢通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與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及重大公共決策渠道。
二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嚴格執行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州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依法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按照規定向州黨委請示報告,并向州人大常委會報告。制定《自治州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完善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司法行政部門常態化固定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對重大行政決策議題發表審核意見。
三是加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完善行政決策執行機制,明確執行主體、執行時限、執行反饋等內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制度,對決策實施后明顯未達到預期效果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較多意見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評估,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修改或廢止。凡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大決策,除依法保密外,均采取聽證座談、會議公開、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切實保證決策透明度和群眾知情權。
六、健全執法工作體系,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持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探索設立應急管理綜合執法機構。有序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積極開展鄉鎮(街道)賦權試點工作,積極開展鄉鎮綜合執法改革試點,全力配合完成自治區鄉鎮(街道)權力清單等四個清單指導目錄意見征求,專題開展庫爾勒市鄉鎮街道和部門行政執法力量下沉、權力下放實地調研,全面掌握基層管理體制中的問題短板,為實施鄉鎮綜合執法改革奠定基礎。
二是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領域執法力度。推動落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提高行政執法質量,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評查,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前置,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三是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大力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推動州、縣市、鄉鎮三級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統籌協調、規范保障、督促指導作用。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依法規范程序、內容和方式,細化、量化行政處罰標準,降低行政執法行為被糾錯率。今年以來,對各縣市、重點執法部門抽查評查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案卷978件,現場提問84人次,整改執法不規范問題254個。
四是創新行政執法方式。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全面規范行政執法檢查,科學編制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大力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綜合查一次”。聚焦行政執法人員執法不規范問題,在巴音郭楞日報、法治巴州微信公眾號公布執法監督投訴舉報方式,印制415本《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全流程指引》發放各執法單位。嚴格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執法資格管理,對全州行政執法人員全面梳理摸底,換發新版執法證件1876個,注銷因退休、崗位調整等人員證件184個。
七、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系,依法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一是完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立健全安委會季度例會、聯席會議、工作報告制度,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警示約談、分析通報、任務督辦,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66份,形成主要領導總負責、其他領導分工負責、行業部門各負其責的監管責任機制。修訂完善自治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和42個專項預案,開展547次實戰化應急演練,堅決做到反應靈敏、處置果斷、救援有力。
二是持續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嚴格執行國務院安委會“十五條硬措施”以及自治區實施意見70條,堅持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攻堅任務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有機結合、一體推進,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對重點行業領域持續不間斷開展地毯式隱患排查,堅決打好風險防控主動仗。全年累計排查安全隱患35624處,整改29402處,整改率達82.53%。
三是著力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能力。強化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會商研判和監測預警,對重點部位、區域進行全面系統排查。嚴格落實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及時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堅持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日報告”制度;常態化對縣市、應急救援隊伍值班值守情況進行調度,充實37支礦山、危化和消防等各類應急救援隊伍1280余人,確保一旦發生事故和突發應急事件,能夠迅速響應、高效處置、妥善應對。
八、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一是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二是全面推行“陽光信訪”。
三是加強和規范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健全行政復議工作配套措施,制定《自治州行政復議員選聘辦法》《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辦公會議制度》等9項工作制度,統籌推進行政復議“一次性告知”等便民利民措施落實。建立健全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機制,印發《關于規范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實施方案》,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法治建設績效考核指標體系,11種案件類型出庭應訴率達100%,依法有效辦理行政復議案件57件、應訴案件30件。
九、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
一是有效形成監督合力。堅持將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納入黨和政府監督體系全局統籌謀劃,依法接受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全年向州人大報告工作26項,接受執法檢查13項、專題調研10項。建立人大、政協專門委員會與政府部門對口聯系制度,健全監督議題遴選和調研視察、提案、民主評議等監督活動安排的會商機制,推動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全年辦理人大代表議案934件、政協委員提案870件。
二是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失信懲戒聯動合作機制,推動法院、公安、人社、住建等11個部門實現公共信用資源共享,公布失信被執行人914人次,限制高消費1870人次,保障小微企業合法權益。暢通懲戒措施救濟渠道,對積極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3日內審查并依法依規退出“黑名單”,確保被執行人的失信懲戒與信用修復同步進行。
三是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堅持以政府門戶網站為第一公開平臺,政務新媒體公開作用持續發力,通過數字化、圖表圖解、視頻等方式,增強信息公開傳播力,全州各級行政機關主動發布公開政府信息18738條。
十、健全法治政府科技保障體系,加快建設數字法治政府
一是持續深化數字政府改革。制定出臺《自治州數字政府實施方案》,明確數字政府建設的重點任務、實施步驟、時間規劃。投入資金600萬元加快推進自治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特色功能深化項目建設,加強政府信息平臺建設的統籌謀劃,進一步強化總體設計、強化整體聯動、強化規范管理,優化整合各類數據、網絡平臺,防止重復建設,解決各類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管理分散、辦事系統繁雜、事項標準不一、數據共享不暢、業務協同不足的問題。積極推進“無證明城市”改革,持續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效能,進一步方便企業群眾辦事。
二是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執法。加強重點領域監管,積極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方式,以完善信息化建設為基礎,深入推進巴州互聯網+檢驗、檢測及安全監管公共服務等平臺建設,打破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環節數據碎片化應用,實現數據采集融合互通,切實提升監管效能。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健全法治政府人才體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
一是抓實法治政府重點任務。著力抓好“一規劃兩綱要”落實,細化工作方案,研究制定《自治州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明確職責分工、重點任務、具體措施、完成時限,層層傳導壓力、級級明確權責,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為進一步壓緊壓實領導干部推進法治建設責任,今年5月派出3個督察組,對8個縣市、12個州直部門開展法治建設實地督察,發現4個方面11條共性問題,督促縣市、部門結合2022年度自治區法治建設實地督察共性問題清單,一體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限期銷號,推動任務落實。
二是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按照“爭先創優、爭先進位”工作要求,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優秀典型,及時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積極申報全國、自治區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項目。及時轉發自治區依法治疆辦《關于第一批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和項目命名的決定》,督促各縣市、各部門廣泛學習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的成效和經驗。對照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8項一級指標、34項二級指標、100項三級指標以及4項附加項,創新舉措、簡化環節、優化流程、實化責任、量化考核,確保各指標項高質高效完成、力爭走在全疆前列。
三是加強法治政府追績問效。將依法行政作為政府各級各部門及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制定《自治州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查工作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突出政府職能依法履行、依法行政制度完備、行政決策民主合法、行政權力規范透明、人民權益有效保障等重點環節,明確督察地方黨委8項、政府14項、州縣市政府部門13項、黨政機關工作人員7項重點工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設考核體系和評估標準,將法治建設績效考核分值由20分增加到36分,強化指標引領,加大考核力度,強化督查問效,切實發揮好考核指揮棒、風向標、助推器作用,全面客觀科學評估法治政府建設狀況和真實水平,倒逼各級各部門特別是領導干部樹牢法治思維、強化法治意識、養成法治習慣。
四是建立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府院會商溝通和協調聯動,緊盯發展中的重大風險、突出矛盾和難點問題,進一步深化交流對接,在共同推進國企債權清收、執行難破解、企業破產重組、金融風險防范化解、行政爭議化解等方面拓寬協作領域,推動府院聯動由個案協調、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頭預防轉變。要求政府各級各部門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嚴格落實“出庭應訴為原則、不出庭應訴為例外”的工作要求,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切實做好司法建議落實和反饋工作,堅決維護司法權威。
五是加強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立足崗位需求和事業發展需要,建立健全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干部人才常態化交流機制,加大選拔使用、培訓交流力度。加強法治專門隊伍教育培訓,利用對口援疆省市法治人才培養項目優勢,組織全州50名基層法治業務骨干到內地培訓;鼓勵支持黨政機關干部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全州1080名機關干部報名參加,占全州報考人數的45.5%;制定《司法行政干部能力提升五年行動計劃》,對全州行政執法人員、司法行政干部開展“一月一主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培訓;與巴州開放大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鼓勵50周歲以下、非法學類專業的司法行政在職干部參加專業素質能力培訓,提升行政執法隊伍整體素質。今年以來,州縣鄉三級政府班子、政府組成部門舉辦法治講座523期,舉辦4輪全州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行政執法人員法治意識普遍增強、執法行為更加規范。
六是持續壯大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隊伍。印發《關于切實加強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工作充分發揮黨政機關法律顧問作用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快推進公職律師工作的實施方案》,制發黨政機關聘請法律顧問工作流程和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樣本,公布州直、縣市律師事務所名錄,鼓勵符合條件的法治工作崗位干部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全州以黨政機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基本建立,收錄重點執法部門法治崗位法學專業人才1200名,黨政機關公職律師151名。
雖然我州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有序推進實施、取得階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不足:一是推進重大行政決策還不夠規范,公眾參與、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還有較大提升空間;二是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還不夠規范,提升執法規范化建設還需持續用力;三是法治化營商環境還需再提升,落實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還需加大力度。
2023年,我們將緊密結合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相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這一根本保證,牢牢扭住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這一新疆工作總目標,牢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這一價值取向,牢牢緊盯服務高質量發展這一實踐導向,牢牢把握建成法治政府這一目標要求,全面落實依法治國、依法治疆、依法治州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扎實成效。
一是堅持以法治維護社會穩定。
二是堅持以法治服務高質量發展。堅持依法治州、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巴州、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規范行政決策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開展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充分釋放經濟發展活力動力;深入推進簡政放權,依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切實以良法善治助力改革、推動發展。
三是堅持以法治保障人民權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把保障改善民生、增進群眾福祉擺在重要位置,加強民生領域執法司法保護,統籌做好鄉村振興、生態環保、公共衛生、保障民生等領域立法工作,大力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深化安全生產排查整治,推進實施以就業、教育、醫療、社保等為重點的惠民工程,依法用心用情辦好民生實事和“關鍵小事”,解決好“急難愁盼”的問題,以法治護民利、解民憂、保民安。
四是堅持以法治守護公平正義。圍繞進一步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加快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和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創新市域社會治理,深化城鄉依法治理,加強平安巴州建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用好“八五”普法這一有效載體,深入開展普法宣傳,積極推進全民普法守法,培育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
五是堅持以法治加強自身建設。加強黨對依法治州工作的領導,嚴格貫徹執行黨內法規,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堅持依法治州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發揮領導干部“關鍵少數”作用,以上率下、率先垂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疆的工作要求,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