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靜縣人民政府:
??《關于和靜縣活畜及產品交易中心建設項目(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的請示》(靜政發〔2022〕12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們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后使用國有未利用土地9.4017公頃,作為和靜縣活畜及產品交易中心建設項目(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以出讓方式供地。
??二、請據此批復,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地手續。建設用地批后將實施情況報州自然資源部門備案,州自然資源部門對項目用地的供應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