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統計局2024年上半年統計法治工作報告
今年以來,巴州統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區、自治州黨委關于統計改革的決策部署,在自治區統計局的精心指導下,不斷推進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體系建設,扎實開展統計法治工作,突出依法治統,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性,為促進巴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統計保障。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統計法治組織領導有力。
一是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通過開展專題講座、在線學習、集體學習、參加自治區“法治講堂”逢九必講,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與依法治統有機結合融會貫通。二是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參與,確保了法治建設工作有序推進。三是不斷壯大執法隊伍,抓住統計執法領域突出問題排查治理的契機,選優配強州縣統計部門領導班子,鼓勵全州行政、參公編制干部參加行政執法證培訓考試,取得執法主體資格,全州持國家統計執法證、行政執法證人員從2020年底的39名增加至目前的77名,統計執法隊伍不斷壯大。四是抓實抓好法治督察反饋問題和執法案卷評查反饋問題整改。結合自治州、自治區法治督察反饋的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結合統計法治工作實際,抓好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法治督察反饋的15個共性問題全部落實整改,執法案卷評查反饋的4個問題也得到有效落實整改。
(二)統計執法力度不斷加大。一是扎實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和“雙隨機”執法檢查,不斷夯實統計基礎工作。3-5月組織各專業、各縣市在全州范圍內開展了一次統計數據質量核查,結合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對全州規上企業、500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下企業、5000萬元以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樣本點進行核查,其中固投、工業、貿易重點數據核查。全州共完成實地核查573家,其他方式核查899家,發現存在問題單位176家,共立案查處統計違法行為3件,結案2件。5月下旬抽調州縣統計執法骨干15人,經集中實操培訓后,分5組對全州60家重點企業和單位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發現各類問題18個。在局機關組織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國家統計違法典型案例。二是認真落實三項制度,嚴格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執法行為公示制度、重大法制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督促縣市統計局配齊執法裝備,目前全州共配備執法記錄儀15部,實現州縣市全覆蓋,部分縣市還配備了錄音筆、錄音電話、便攜式打印機。依法將行政處罰案件上傳“雙公示”平臺,通過州政府官網及時公示公開了行政處罰、權責清單、執法人員執法資格以及“雙隨機”檢查事項清單、依據、程序等。及時完善“雙隨機”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兩庫一單”。嚴格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工作要求,規范執法全過程公示。
(三)普法主體責任有效落實。一是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將統計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納入全州法治工作管理考核,以“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為重點,通過開展統計數據質量自查、“雙隨機”執法檢查、統計執法案卷評查等方式有力推動全州統計系統法治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二是強化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利用統計調研、普查、執法檢查等機會,深入機關單位、企業、農戶家中開展普法宣傳。今年4月憲法宣傳周,圍繞宣傳“五經普”主題在人民廣場設置咨詢臺、發放宣傳單、宣傳品等方式開展互動普法宣傳,現場接受普查政策咨詢100多人次、發放宣傳資料500多份、各類宣傳品200余份,進一步推進統計法律法規知識深入人心。三是進一步規范統計工作,開展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清理工作,嚴肅查處非法統計調查項目,全面清理違背統計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維護統計權威。四是堅持把貫徹落實《意見》《辦法》《規定》《監督意見》作為重大政治任務,認真履行綜合協調、統籌推進職責,確保統計法規貫徹落實在巴州落地生根。深入推進統計法進黨校,局主要領導赴州黨校開展統計知識講座1場40人次,赴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博湖縣黨校開展防懲統計造假專題講座2場380余人次。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基層統計人員少,工作任務重,依法統計的能力不足,導致統計違法情形反復出現。二是基層統計執法人員依法治統意識還需進一步提高,不敢、不愿、不會開展執法的情形時有發生,行政處罰“寬松軟”的情形還需嚴格規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統計法律法規學習宣傳上再深入。一是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激勵全州統計系統學法用法,真正將學法積極性調動起來,增強干部學法普法,入戶釋法的能力。二是強化鄉鎮基層統計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提高鄉鎮領導、基層統計專干依法統計意識。三是抓住“關鍵少數”,將依法治統重要文件納入州縣黨校授課內容,提升各級領導干部防懲統計造假、強化統計監督意識。四是圍繞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開展普法宣傳,同時加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通過對身邊人身邊事行政處罰的具體事例開展警示教育,提高統計調查對象尊法、守法意識。
(二)在做好防懲統計造假工作上再用力。持續抓好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工作,圍繞國家統計督察組反饋新疆問題整改、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舉一反三,全面開展統計工作自查自糾,深入查找在統計改革、統計數據質量、日常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完善健全規章制度,抓好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加快構建自治區防懲統計造假體系實施方案》學習貫徹,不斷鞏固統計督察整改成效,建立起防懲統計造假的剛性約束。鼓勵符合持證條件人員報名參加國家統計執法證考試,提高考試通過比例。
(三)在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上再作為。一是高質量推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該立案的及時立案查處并做好與紀檢監察部門的貫通協同工作。二是持續推動數據質量核查工作不斷深化,圍繞工業、貿易、固投等重點領域、重點指標有目的、有重點的開展執法檢查。壓實縣市責任,把發現和消除統計數據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排查干凈,徹底消除執法空白。三是把入庫退庫核查工作作為提高數據質量重要手段抓緊抓實,做到實事求是、應統盡統。
(四)在發揮統計執法服務功能上再提升。主動適應現代化服務型統計建設的要求,將服務理念貫穿統計執法全過程。繼續推行并不斷完善統計法律事務告知制度,加強對企業的業務指導,推動企業依法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認真做好對被檢查地方、被處罰單位的回訪指導工作,鞏固執法成果。加強正面教育和宣傳,樹立統計守法先進典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統計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