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工作報告
巴州統計局黨組書記、副局長王光明
根據工作要求,現述法如下:
一、履職情況
(一)積極推動法治建設。認真履行法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職責,對全局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參與。加強統籌協調,將統計法律法規納入各級黨校培訓必修課。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和統計法律法規納入黨組學習內容并常態化開展學習。報告提請州黨委、政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政策學習。結合實際,持續抓好“一規劃兩綱要”貫徹落實以及自治區、自治州法治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在州委黨校、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博湖縣組織開展《意見》《辦法》《規定》《監督意見》等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專題講座,參加人次達300余人次。
(二)加大執法工作力度。一是扎實開展統計造假屢禁難絕專項治理行動,不斷夯實統計基礎工作。完成對573家單位開展數據質量自查,對899家單位開展數據核查,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69家,依法立案查處統計違法案件19件,已全部結案,涉及罰款金額0.7萬元。查處涉及機關事業單位統計違法案件4件并將相關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同時提出處理建議。二是嚴格規范執法行為。督促縣市統計局配齊執法裝備,行政處罰案件依法上傳至“雙公示”平臺,及時完善“雙隨機”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兩庫一單”,與州商務局開展聯合“雙隨機”執法檢查。嚴格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工作要求,規范執法全過程公示。
(三)認真落實普法責任。一是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有力推動全州統計系統法治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同時,加大查處案件的警示教育宣傳,提高統計執法震懾力。二是積極參與重要節點普法宣傳活動,利用4月憲法宣傳月、9.20統計開放日等重要節點,圍繞宣傳“五經普”主題在人民廣場設置咨詢臺、發放宣傳單、宣傳品等方式開展互動普法宣傳,現場接受普查政策咨詢100多人次、發放宣傳資料500多份、各類宣傳品200余份,采取多種方式開展互動普法宣傳,積極參與法治講堂逢九必講、法宣在線、釘釘在線學習等在線學法活動。
(四)推動完善法治基礎。審定我局“三項制度”,審閱行政處罰、權責清單、執法人員執法資格以及“雙隨機”檢查事項清單、依據、程序并通過州政府網站及時公示公開。明確了執法人員要求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方式對行政執法整個過程進行全程記錄;凡行政處罰案件均由局黨組會同案件查辦人員會議研究決定處理意見,經法規科、法律顧問進行法制審核后組織實施。凡制定的重大行政決策、對外簽訂的重要合同、協議,均交由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合憲性審查后再落實。
二、亮點工作
一是抓好數據質量自查工作。定期組織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和“雙隨機”執法檢查,自2021年以來,每年自發組織州縣兩級統計執法力量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核查,最大限度將統計違法行為消滅在初級階段,同時每年組織州縣兩級執法骨干,分組開展“雙隨機”交叉執法檢查,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提升統計執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推進統計法進黨校,將統計法規相關知識納入黨校、行政學院領導干部教育的必修課,由州縣市統計局主要領導親自授課,有效提升全州各級領導干部依法統計意識。同時選派業務骨干赴縣市、州直部門開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專題講座,擴大宣傳范圍、提升宣傳效果。
三是加強統計執法干部業務培訓,每年年初組織開展一次統計執法流程專題培訓,結合工作實際詳細講解執法檢查流程及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流程,規范執法檢查人員執法行為。每年年中組織開展一次案卷評查及執法文書運用培訓,既有效開展了執法監督工作,也規范了統計執法文書的運用和整理歸檔。同時結合平時赴縣市調研、檢查等機會,加強統計執法業務指導,切實提升基層執法能力。
三、問題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一)問題短板
1、普法宣傳效果需進一步提升。普法方式、手段相對單一,宣傳效果不佳,統計部門、統計法長期以來處于弱勢地位,雖然近年來統計法治環境逐年好轉,但誰執法誰普法的落實成效還不明顯。
2、統計執法監督職能還需進一步加強。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的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縣市統計執法力量薄弱,執法能力不足,不能有效滿足防懲統計造假的工作需要,個別縣市統計局存在畏難情緒,不敢監督、不愿監督、不會監督的問題依然存在,部分統計執法人員實戰能力不強,執法程序不規范、調查取證不充分的情形不同程度存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續加強法律法規學習運用。激勵全局干部學法用法,樹立爭先創優意識,真正將學法積極性調動起來,增強干部學法普法,入戶釋法的能力,并進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強考核獎懲。在日常統計業務工作中,主動向全社會宣傳統計法,嚴把數據質量關,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提升統計社會公信力。
2、努力提升普法宣傳教育效果。督促各科室利用年度統計年報培訓會、“雙隨機”執法檢查、數據質量自查等機會,特別是結合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新修改《統計法》的貫徹實施,加大統計違法典型事例警示教育力度,通過對身邊人身邊事行政處罰的教育宣傳,以及對涉統計違法行為干部的追責問責,利用好憲法宣傳月、統計開放日、憲法宣傳周等重要法治宣傳節點,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手段開展普法宣傳,進一步提高統計調查對象尊法、守法的意識。
3、繼續抓好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工作。進一步落實好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各項工作任務,做好自治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辦法》的嚴格貫徹執行,嚴格依紀依法處理統計違法相關責任人,努力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加強統計監督執法隊伍培訓學習,在做到持證上崗依法行政的基礎上不斷提升執法辦案能力,加大與紀委監委、審計、巡視巡察等相關單位協作配合,做好協調聯動,發揮統計監督整體效能。及時做好“雙隨機”平臺兩庫一單日常維護及信息上傳,切實發揮社會信用征信平臺和聯合懲戒的社會作用。
4、主動發揮統計執法的服務功能。將服務理念貫穿統計執法全過程。不斷完善統計法律事務告知制度,明確廣大調查對象的權利和義務。加強對企業的業務指導,推動依法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做好對被檢查地方、被處罰單位的回訪指導工作,鞏固執法成果。加強正面教育和宣傳,樹立統計守法先進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