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住建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一、總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格式(試行)》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轉發〈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對照條例相關內容,對巴州政府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綜述,主要包括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經費支出情況、咨詢和投訴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被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經費支出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事項等內容。本年報中統計數據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自治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zwgk.xjbz.gov.cn/admin/index.asp)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聯系: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地址:庫爾勒市索克巴格住建大廈巴州住建局辦公室,郵編:841000,聯系電話:0996-2613596 Email:bzzjjsyp@163.com。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1、及時主動發布政府公開信息。我局及時編制、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時更新和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巴州住建局主動公開和上傳35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政策法規15條,占42.86%;行政職權1條,占 2.86 %;工作動態18條,占51.42%;其他1條,占2.86%;主要涉及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糾風、安居富民、保障性住房、招投標、抗震防災、城鄉建設、管理與服務等各方面。
(二)不斷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一是公開了全局計劃總結、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信息、主要領導及班子分工情況年度財務情況公示等。重點對重要工作進行了公示。二是對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建設項目,突出做好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等領域政府信息及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進行公開公示。三是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保障性住房分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為重點,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四是對住房保障民生方面的熱點輿情回應,講清楚問題成因、解決方案和制約因素等,更好引導社會預期,積極推進主管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公開公示。五是對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時公開“企業開辦時間、建筑施工許可審批時間再減少一半”的相關舉措、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情況。在政策法規的法律法規規章欄目里公開了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行政許可類)、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行政處罰類)、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行政檢查類)和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其他類)。
(三)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認真抓好信息公開的規范化運作。一是認真梳理規范性文件,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流程表》《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會審查表》等配套文件,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規范化。二是自上而下建立了州、縣(市)公開工作組織機構,統一運作程序,強化工作職責。三是規范保密審查程序,我局做到每一事項公開,首先由科室提出公開的內容、公開的形式,報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保密審查小組審核后,再由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批后方可進行公開,從而確保公開內容的合法性、保密性和權威性。四是規范公開報批程序。對新發的文件,在擬文稿紙上特設“是否公開”審批欄,使文件在起草、審核、簽發、上傳、歸檔等公文處理的過程中就已經履行了保密審查機制,從而確定是否公開或采取什么形式公開,保證了公開合法、及時、有效。
為切實保證公開工作順利進行,我局積極創新政府信息公開方式,在采取“掛在網上”、“貼在墻上”、“印在本上”等形式的同時,注重公開形式的多樣性和特色性,確定通過了網站公開、公告欄公開、辦事窗口公開、新聞媒體公開、新浪微博、會議公開、州長信箱公開等七種形式,提供多種渠道,方便群眾查閱信息,擴大社會知情度。一是依托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務公開網,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建設專用模塊,及時發布機構職能、規范性文件、辦事指南等有關主動公開的信息,方便群眾查詢。二是分類制作《辦事指南》,并通過一屏一欄公開信息,在辦公樓設立政務公開欄,方便干部和群眾獲取信息,查詢相關公開內容。三是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微博等媒體進行公開,通過專欄、專版等形式及時公開工作進展、發布消費警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四是完善新聞發布會制度,增加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五是采用行風義務監督員座談會、基層建設干部述職述廉大會、局系統干部大會、學習討論會等形式,公開有關信息,接受群眾監督。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了相關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制度,本局2019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信息公開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用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室增設電腦、復印機等設備等費用共13.02萬元。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本局2019年度未出現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和行政訴訟、申訴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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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度新制作數量 |
本年度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15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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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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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4 |
-1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1 |
2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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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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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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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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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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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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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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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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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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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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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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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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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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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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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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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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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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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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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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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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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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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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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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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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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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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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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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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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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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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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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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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的編制還要不斷更新和完善,工作時效性還不夠強、與政府和群眾的要求還有差距。
(二)公開意識及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部分工作人員對公開信息的分類及是否應主動公開把握還不是很準確,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
(三)長效工作機制建設有待完善。主要是在更新維護、監督約束等方面的工作機制仍需完善和健全。
六、工作改進措施
(一)完善目錄和指南的編制。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加大工作力度,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和編制好目錄和指南,提高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針對性、時效性。
(二)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
(三)規范、優化申請處理流程。規范信息公開流程,提高申請處理效率,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同時,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服務工作。
(四)建設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七、其他需要報告事項
無
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