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2021年
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要求,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編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分為6部分,分別是:1.總體情況;2.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3.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4.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5.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6.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報告可在http://zwgk.xjbz.gov.cn/JJ019下載電子版。
一、總體情況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重要舉措。2021年,按照州人民政府的部署,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機構,健全規章制度,推進指南和目錄編制,深化公開內容,完善信息公開渠道,實現良好發展的態勢。
(一)主動公開
1、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及時對我局公開目錄、指南和年度報告進行了更新,并規范發布。
2、政府文件公開情況。2021年,我局沒有代政府起草政策性文件。
3、及時公開動態信息。全年共公開政務信息24條,順利完成全年任務。對工作動態、領導活動、重要會議及重要活動等信息及時進行公開,確保了公開的及時性和真實性。
4、未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全年我局未發生突發公共事件。
5、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件。全年我局未收到申請人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二)依申請公開
巴州司法局2021年度沒有接收到以書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
巴州司法局黨組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調整了由局長山曹克圖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賀寶鵬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辦公室具體承擔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推進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科室予以配合。為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研究和部署。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成立工作小組,確定專人,明確分工,扎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編制以及信息公開網建設等工作。按照分工,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編制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制訂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搭建信息公開網平臺并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局辦公室負責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投訴,同時向社會公布了監督電話(0996-2024497)。目前,巴州司法局已形成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局辦公室牽頭主抓,各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四)平臺建設
巴州司法局在局辦公室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局政府信息公開和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工作,配備人員2名;在局機關各科室、直屬有關單位明確1名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同時分別設立信息公開聯絡員1名,具體承擔本部門(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目前,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已經掛牌,覆蓋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網絡已經形成。
(五)健全規章制度
巴州司法局為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建設,結合實際,重新修訂并印發實施《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巴州司法局政務公開辦法》和《巴州司法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辦法》等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組織推進、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監督檢查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公開內容和形式、組織機構與工作分工、公開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進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運行軌道。
建立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具體工作流程,制定印發了政府信息發布審簽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回執和辦理結果告知單等,明確了巴州司法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發布程序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的流程、時限等,規范政府信息發布和公開申請的受理、辦理工作。對到現場申請的,原則上要求現場答復,不能現場答復的,及時進行流轉,并做好登記和簽收工作。截至2021年底,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按照《巴州司法局政務公開辦法》,由局辦公室牽頭,會同機關各科室及直屬有關單位,及時研究制訂《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工作方案,明確編制工作的指導原則、內容范圍、組織保障、工作責任、工作要求以及任務分工。組織機關各科室及有關單位對涉及巴州司法局職能的各類政府信息進行了全面梳理,凡是應當公開的事項,都列入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在此基礎上,編制出《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確定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八項內容,并根據巴州司法局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等行政職權的實際運行情況,組織繪制了主要行政職權的流程圖。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完成后,立即對外公布,同時結合實際工作情況的變化,對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進行適時更新。局機關各科室及直屬相關單位也都按照要求,積極主動開展工作,認真組織政府信息清理,嚴格履行信息審核、發布程序,及時公開各類信息,有力地促進了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高效開展。
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要求,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進一步推進涉及公眾性、公益性、權威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時公開。巴州司法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8類政府信息: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行政決策、行政職權、行政執法、社會服務、工作動態、其他應當向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社會公眾主動公開的事項。
(六)監督保障
為進一步規范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促進局機關積極、主動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開職責,不斷增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第四項規定,制定《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監督管理機制》。
1.考核的方式采取科室自查、專項檢查、綜合評定等方式進行。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辦法,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待改進三個等次。
2.社會評議主要針對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公眾征集批評、意見和建議是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確定的公開方式和公開范圍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則情況的評價。
3.責任追究結果情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投訴舉報(投訴電話:0996—2024497,傳真:0996—2023902,電子郵箱:bzsfj@163.com,辦公地址:新疆庫爾勒市薩依巴格路巴州司法局,郵政編碼841000,接待投訴時間:冬季10:00—14:00 16:00—19:30,夏季9:30—13:30 16:30—2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巴州司法局對涉及職能的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2021年度全文電子化。
依照《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主動公開信息24條。
其中,依照《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的信息中:法律法規1條;年度工作安排1條;法律服務市場監管1條;司法行政工作動態1條;法律服務4條;國家司法考試1條;行政許可4條;提案議案4條;工作動態7條。
該部分以表格形式報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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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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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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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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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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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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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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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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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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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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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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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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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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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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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巴州司法局2021年度沒有接收到以書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該部分以表格形式報告。表格如下: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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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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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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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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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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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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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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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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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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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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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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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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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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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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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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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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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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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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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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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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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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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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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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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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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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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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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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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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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巴州司法局2021年度未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申請、申訴和行政訴訟案件。
該部分以表格形式報告。表格如下: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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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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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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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今年以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與上級的要求和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針對整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我局將積極采取改進措施,以切實有效的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存在的主要問題:
1、信息公開時間節點把握不準。部分信息公開不及時,未能全部按照時間節點公開,部分文章稿件質量還有待提高。
2、監督方面力度不足。在政務信息公開方面,監督機制不夠完善、監督力度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比較明顯的問題。
3、網管技術人員達不到專業要求,需要進一步加強學習。
整改措施:
1、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努力形成信息公開工作強大合力;
2、強化信息公開工作監督考評,按照州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完善信息公開審查、發布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展,做到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3、創新公開形式,積極探索新的公開渠道,進一步強化公開載體建設,充分發揮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的平臺作用;
4、加強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建設。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宣傳以及對鎮直各單位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培訓力度,讓工作人員熟悉政務公開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