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稱《條例》)規定,現面向社會公布巴州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政務公開工作的體機制、平臺建設情況、組織開展主動、依申請公開、向公眾回應解讀等情況、處理行政復議、訴訟和舉報投訴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四大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巴州公安局警令部,聯系電話:0996-2063138。
一、政務公開工作的體機制、平臺建設情況
2017年,巴州公安局認真落實《條例》精神和州政府有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規定,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統計微信公眾號,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統計工作有關政策、措施、統計數據產品和解讀分析信息,積極回應社會各界對統計政務公開的需求。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巴州公安及建立政務公開長效機制,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警令部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并落實專人負責政務公開欄目日常維護,確保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向全社會公開統計工作有關政策措施、統計數據資料和信息分析。
二是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我局按照政務公開和統計法律法規關于數據管理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規定向社會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公開屬性和公開程序,定期編制政務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按時填報政務公開統計報表,及時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確保應公開的信息及時公開,政務公開的申請及時處理,有效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圍繞中心工作和統計重點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各類文件通知、統計政務信息和統計信息分析,年度部門決算、預算和行政處罰結果等信息。
三是嚴格審查,規范發布。落實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審核機制、保密審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將政務公開與保密審查工作緊密結合,根據“公開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開”的原則,在公文和統計信息簽發時明確政務公開的渠道和方式,政務公開前嚴格執行保密審查程序,經批準公開的信息規范登記審查結果,確保政務公開過程規范嚴謹、臺賬完整。并通過發放征求意見函等方式,定期征集服務對象對政務公開工作的建議,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切實增強政務公開工作的透明度。
二、組織開展主動、依申請公開、向公眾回應解讀等情況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巴州公安局2017年度共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主動公開各類文件通知、部門預決算、行政處罰結果、統計政務信息和統計信息分析等共計88條,通過政務微信公開政務動態18條。充分發揮新媒體作用,及時通過微信公眾號統計數據欄目對外公開發布重要指標數據。通過政務信息公開平臺統計數據欄目對外公開發布月、季、年度統計數據解讀分析,積極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一年來,未發生該公開信息未及時公開和公眾依申請公開信息未及時處理等問題。
三、處理行政復議、訴訟和舉報投訴情況
2017年度,未受理針對本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復議、訴訟、申訴等事項。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進一步豐富了公開的內容和載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信息公開內容與社會各界對統計服務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開載體與受眾的互動性還有待加強;三是信息公開和保密意識還需要進一步提高。針對存在問題和不足,我局將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要求,加大政府統計信息公開力度,不斷提高統計服務實效。
一是注重培訓,提高政務公開的能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報送和內容審查等工作制度,規范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加強政務公開培訓和宣傳力度,提高政務公開意識,嚴格保密審查程序,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規范性。
二是注重創新,充實政務公開的內容。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熱點信息的梳理,深入開發統計新產品,健全統計數據信息服務產品體系,努力提高政務公開的實用性,更加適應社會各界對統計數據信息的需求。
三是注重服務,豐富政務公開的載體。圍繞經濟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加強統計服務,充分借助移動端新媒體的力量,發揮好路橋統計微信公眾號的作用,創新統計公開服務效果,更加方便快捷地為群眾提供統計服務。
巴州公安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