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內設機構
根據《關于印發<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巴黨辦字〔2020〕5號)文件精神,巴州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黨務、政務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會務、信訪、信息、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績效考核、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后勤服務工作;承擔群團工作。
(二)保健部。負責全州婦女兒童保健服務、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及全州母嬰保健技術培訓、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州婦幼衛生“六網檢測”工作;負責全州婦幼衛生項目、婦幼衛生服務及技術管理、質量控制等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和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全州婦幼衛生、生殖健康適宜技術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嬰幼兒孕育、出生、死亡、智力等調查分析。
(三)醫務護理部。負責中心醫療護理及科技教育、技術考核、質量監控、病案管理、醫療糾紛投訴處理工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重大災難事故、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醫療護理人員調配工作;負責醫療護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四)藥品器械科。負責中心的藥品采購、驗收、保管、配送及處方審核、調配工作;負責中心醫療器械采購、供應和維修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監測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檢測工作。
(五)醫技科。負責中心臨床檢驗、超聲、放射、心電等醫技工作;負責疾病病理診斷、輔助診斷、輔助治療工作;負責醫療儀器設備的使用、保管和維護工作。
(六)院感科。負責中心預防和控制感染、清潔、消毒滅菌與隔離、無菌操作技術、醫療廢棄物管理工作;負責重大感染事件的協調處理工作;參與抗菌藥物使用的管理工作。
(七)宣傳培訓科。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宣傳國家、自治區關于人口和計劃生育相關政策,普及人口理論和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人口和計劃生育科普知識;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資料的收集、編輯、制作和發放等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專業教育和干部培訓工作。
(八)技術服務科。編制自治州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有關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規劃、計劃、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技術咨詢和服務;開展對節育手術并發癥和病殘兒的技術鑒定及善后處理工作;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的開發、推廣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