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利局
辦公地址:庫爾勒市人民東路37號
辦公時間:夏季9:30-13:30 16:00-19:30
冬季10:00-14:00 16:00-19:30
聯系方式:0996-2509761(電話)0996-2031124(傳真)
負 責 人:張振良 巴州水利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任:宋廣義 15999009801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網絡信息化、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綜合治理、民族團結、扶貧等工作。負責自治州水利局機關黨委及所屬事業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承擔水利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二)計劃與財審科。科長:劉新 13309961105
擬訂水利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地方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提出自治州級水利建設資金、水利前期費規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議計劃;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中央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組織編制自治州級水利部門預決算,承擔機關并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水資源管理科。科長:劉全明 13309965369
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并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城市水務有關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并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四)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科。科長:馬開珉 13399969040
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具有控制性或跨縣市流域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設。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指導重要河流干堤、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負責水利行業工程質量、造價、監理的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提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承擔跨縣市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大型調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導監督跨縣市流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五)河湖管理科。科長:袁文藝 13899093343
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重要河湖、河口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承辦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縣市、二師、中央駐州單位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承擔自治州全面推行河(湖)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農牧水利與水土保持科。張彭鋮 13999011977
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協調牧區水利工作。開展水利科技、教育工作,擬訂水利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業外資引進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的建設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預報并公告;審核大中型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監督實施。組織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和水土流失防治費的征收及監督使用。
(七)監督與水早災害防御科。科長:艾尼·阿巴斯 18009968881
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并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起草水利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并監督檢查。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和推進落實水利行業重大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