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自治州藍天保衛戰成果,持續降低沙塵、揚塵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提升庫爾勒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州人民政府編制了《庫爾勒區域沙塵揚塵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制定的依據及目標任務
(一)制定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二)通過相關縣市和部門共同努力,對沙塵、揚塵進行綜合整治,到2026年末完成庫爾勒市、尉犁縣、輪臺縣(以下簡稱庫尉輪區域)三北防護林工程建設66.5萬畝,到2025年末實施胡楊林引洪灌溉169萬畝,露天礦山、裸露地、建筑工地、道路等揚塵得到深度治理,改善庫爾勒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力爭2025年末庫爾勒區域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5.2%以上。
二、實施方案制定經過哪些程序?
2020年12月29日州政府主要領導在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專題會議上作出調研安排,要求及時充分了解掌握沙塵天氣對庫爾勒區域空氣質量影響情況,查找問題、找準癥結、制定措施,推動庫爾勒區域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21年1月12日至14日,州政協組織塔里木河流域巴音郭楞管理局、干流管理局及州生態環境局、林草局、氣象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相關同志組成調研組,圍繞沙塵天氣對庫爾勒區域空氣質量影響情況,對庫爾勒市、尉犁縣和輪臺縣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得出沙塵天氣是影響庫爾勒市空氣質量和優良率主導因素的結論,并發現了四點問題:一是環境空氣質量受自然因素影響較大,改善基礎不穩定,空氣質量持續提升壓力較大;二是在自然因素利好的情況下,各項人工管控措施落實程度將成為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主導因素;三是水資源節約保護高效利用、用水結構調整、生態用水保障還有短板和不足,影響了防沙治沙的成效;四是庫爾勒地區西南局部區域胡楊林和灌木林退化沙化,東南部有庫木塔格沙漠,加之孔雀河下游斷流,導致綠色走廊退化,成為庫爾勒地區發生沙土天氣的主要沙源區。1月25日州生態環境局向州政府上報了《關于沙塵天氣對庫爾勒區域空氣質量影響情況的調研報告》,1月30日,州黨委主要領導對此作出批示:“一是督促相關縣市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二是適時召開專題會議,列出整改的具體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縣市、量化到人。持續狠抓幾年,有效改善庫爾勒市的大氣質量”。州生態環境局根據州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批示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征求涉及的庫爾勒市、尉犁縣、輪臺縣人民政府,州林業和草原局、州水利局、州自然資源局、州住建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發改委、州氣象局,塔里木河流域巴音郭楞管理局、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共計12個單位意見,編制了《庫爾勒區域沙塵揚塵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審議稿,并經3月5日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針對沙塵影響、揚塵管控、水資源、其他(秸稈焚燒、農村散燒煤污染)等四個方面的12項問題,提出了14條整改措施,形成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