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州依法治州委員會普法工作安排部署,現將巴州統計局履行普法責任情況公告如下:
一、落實普法責任工作措施
(一)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情況
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常態化開展學習,大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及關于統計工作的黨內法規、統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組織全州統計系統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學習。
(二)抓住學法用法“關鍵少數”
健全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制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憲法、民法典、黨內法規、統計法律法規列入我州各級統計機構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專題學習的重要內容。州縣兩級統計局持續推動把統計法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必修課,由局主要領導親自授課,其中巴州統計局主要領導黨校授課1次,各縣市統計局主要領導每年赴黨校開展授課1次。
(三)扎實開展統計人員學法用法
一是利用統計調研、普查、執法檢查等機會,深入機關單位、企業、農戶家中開展普法宣傳。普及應知應會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厚植統計法治精神,提高統計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對統計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統計工作順利進行。二是利用全面推行企業電子統計臺賬、住戶調查大樣本輪換等契機,在報表布置、人員培訓、數據采集、質量核查等統計年定報和統計調查的過程中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教育。三是在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中組織開展主題普法宣傳活動,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通過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向統計調查對象推送統計法律法規知識,通報統計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四是加強對“四下”企業等統計調查對象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在執法檢查過程中,重點講解相關統計法律法規知識,督促統計調查對象依法獨立、真實報送統計資料。將統計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納入全州法治工作管理考核,以“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為重點,通過開展統計數據質量自查、“雙隨機”執法檢查、統計執法案卷評查等方式有力推動全州統計系統法治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四)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
持續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闡釋好新時代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內涵和意義,深刻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蘊含的憲法精神,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傳。大力宣傳民法典的重大意義、主要內容,爭做學習、遵守、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表率,不斷提高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推進統計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強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牢固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依法行政理念。大力宣傳國家安全、數據安全、優化營商環境等與統計工作密切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推動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增強國家安全意識、風險防控能力和統計服務水平。
(五)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
以黨章、準則、條例等為重點,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突出學習宣傳黨章,教育統計系統廣大黨員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尊崇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結合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認真學習貫徹《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等中央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文件,進一步深化對統計造假行為極端危害性的認識,熟知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有關黨紀政務處分規定,自覺履行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責任。
(六)深入學習宣傳統計法律法規
將宣傳統計法律法規作為基本任務,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重點學習《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統計執法監督檢查辦法》《涉外調查管理辦法》等統計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推動我州統計系統人員學用結合,有效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計政令。熟練掌握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基本內容、核心要義和實踐要求,堅守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的法律底線、紀律紅線和職業道德界線,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職權,并以此為準繩科學高效組織實施統計工作。普及應知應會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厚植統計法治精神,提高統計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對統計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統計工作順利進行。
(七)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學法用法
結合4月憲法宣傳周、9.20統計開放日、“12·4”國家憲法日、“12·8”《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頒布紀念日等重要節點,組織籌備集中統計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廣泛普及依法統計基本理念和統計法基礎知識。利用中國統計開放日、世界統計日等節點,組織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增進社會各界對統計工作的理解支持。在公共場所建立固定或流動的統計法治宣傳園地,豐富宣傳內容,提高宣傳效果。積極發揮“兩臺”、“兩微”及網絡和現代傳媒等宣傳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統計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二、開展普法工作成效
一是新媒體普法宣傳成效好。在巴州統計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等媒體開辟統計法治欄目,做好依法統計和依法治統宣傳。每年組織州縣統計干部參加釘釘在線學習、法宣在線、學習強國等網絡平臺參與法治學習培訓,積極報送巴州普法宣傳典型案例,通過正反面典型案例加強統計普法宣傳。積極與州縣融媒體中心開展合作,通過全新媒體宣傳統計法治思想,去年9.20統計開放日期間,州統計局領隊及專業干部走進《直播巴州》宣傳統計法,同時庫爾勒市統計局與市融媒體中心合作開展掃碼答題活動,取得了顯著普法效果。二是學用結合普法效果實。每年開展鄉鎮統計人員崗位知識培訓期間,將統計法治內容納入授課范圍,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專題輔導。學用結合,助推依法治統。去年初組織開展一次統計執法流程培訓,隨后組織開展統計數據質量自查、“雙隨機”執法檢查,9月組織開展一次案卷評查,檢驗基層統計執法人員執法水平,同時開展執法文書運用培訓,規范文書檔案。三是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作用明顯。精選一批統計違法典型案例,在全州統計系統召開3場警示教育大會,發揮警示作用。讓全體干部通過系統內部、身邊人案例,更直觀地讓統計干部明底線、知敬畏,進一步樹立依法治統、依法統計的思想。將自治區、自治州內發生的統計違法典型案例穿插入到縣市統計干部年報專題講座、直屬部門專題培訓、鄉鎮統計員崗位知識培訓、企業年報培訓會中,以案釋法、以案警示。組織全州統計系統干部、州直統計相關部門,對國家統計局、自治區統計局通報的典型案例為主要內容,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提高依法治統意識。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統計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