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的通知
巴醫保規〔2023〕1號
各縣(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任務部署,積極支持三孩生育保險政策落地實施,提升優生優育服務保障水平,切實減輕參保群眾生育醫療費用負擔,經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自治州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有關政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鎮職工生育醫療待遇
(一)城鎮職工在連續繳費10個月后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二)城鎮職工正常生育時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定額標準分別調整為:順產由原2200元/人提高至2500元/人,剖宮產由原4000元/人提高至4500元/人。
(三)產前檢查費用由1500元/人提高至2000元/人。
(四)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子由200元/人提高至1000元/人。
二、提高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
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且連續繳費一年以上參保居民,調整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生育醫療費用標準并將產前檢查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具體標準如下:
(一)生育醫療費用定額標準分別調整為:順產由原300元/人提高至1000元/人,剖宮產由原1200元/人提高至2000元/人。
(二)產前檢查費用報銷標準確定為1000元/人。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子增加1000元/人。
三、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醫療保障局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
做好政策解釋,確保生育政策落實到位。
(二)各縣市衛健委部門要摸清底數,做好孕期管理,嚴格落實孕期建檔管理,各醫療機構全面掌握孕產婦底數和相關信息,對首次建冊的孕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對建冊孕婦進行隨訪管理,為精準施策奠定基礎。
(三)加強宣傳引導工作。各縣市醫保局、衛健委和定點醫療機構須高度重視支持三孩政策落地工作,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合理引導社會輿論,積極化解可能出現的矛盾,增強參保群眾獲得感,確保三孩生育醫保待遇支付工作平穩有序開展,為三孩政策的有效落實發揮應有的保障作用。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執行。
巴州醫療保障局 巴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巴州財政局
2023年2月20日
《關于調整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積極支持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地實施,提升優生優育服務保障水平,經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自治州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調整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切實減輕參保群眾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任務部署,積極支持三孩生育保險政策落地實施,提升優生優育服務保障水平,綜合防止出生缺陷,促進早篩查早診早治,《通知》明確、細化調整部分政策標準、適用范圍、確定執行時間等,確保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平穩提升,各項政策有效落實、參保群眾得到實惠。。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自治州《通知》共包括調整自治州職工生育醫療待遇政策、調整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等兩部分,結合我州實際明確提高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標準。主要內容:
1、提高城鎮職工生育醫療待遇。城鎮職工正常生育時發生
的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標準,順產由原2200元/人提高至2500元/人,剖宮產由原4000元/人提高至4500元/人。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子由200元/人提高至1000元/人。
2、提高城鎮職工生育產前檢查。城鎮職工生育產前檢查費用由1500元/人提高至2000元/人。
3、提高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標準,順產由原300元/人提高至1000元/人,剖宮產由原1200元/人提高至2000元/人。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子增加1000元/人。
4、新增城鄉居民生育產前檢查。我州將城鄉居民“產前檢查”納入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保障范圍,產前檢查費用報銷金額定為1000元/人。
同時,本《通知》明確待遇調整的執行時間,做好參保群眾待遇的有效銜接。
咨詢單位:州、縣(市)醫療保障局
聯系方式:0996-2276739
線下咨詢窗口:州、縣(市)醫療保障局經辦服務大廳
巴州醫療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