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工商局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巴州工商局
2018年12月
引言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編制。本年度報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七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巴州工商局政務公開工作在州黨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職能科室的積極配合下,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巴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扎實推行政務公開制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務信息公開對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切實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朝著規范化、制度化、日常化發展軌道不斷邁進。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相對穩定的政府信息長期公開,階段性信息定期公開,臨時性信息隨時公開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可能危及經濟社會安全以外的政府信息都努力做到主動公開。凡是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政策措施、重點工程等,均實行預公開制度,積極聽取各方面意見,及時公開反饋意見、決策執行的情況,確保了信息發布權威、準確、全面。
(二)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
不斷加強對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明確區分公文類政府信息和非公文類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規范發文稿,每個政務信息產生時,就由信息公開主管領導審批確認該信息是否公開,對免于公開的說明具體理由。同時規范明確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機關各科室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有序。
(三)豐富載體,政府信息公開方式日趨多樣化。
優化各類信息公開渠道。運用各種便于公眾知曉的形式和平臺傳遞政府信息,為公眾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保證政府公開及時有效。避免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未公開或不應公開而公開、公開不及時等情況造成的事故或群眾投訴。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緊緊圍繞“信息公開、在線辦事、公眾參與”的宗旨,準確把握政府網站定位從辦事、公開、服務三個層面增加公開內容,拓展服務范圍,方便群眾使用。通過政務公開欄、對內公開欄以及相關公示點等方式,重點公開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動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2018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3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100%;回復州長信箱11條;提案答復3條;做好市場主體信息年報公示工作。全州2017年度應有121994戶各類市場主體需申報公示,截至6月30日,已年報公示80451戶,年報率為65.95%;其中個體工商戶應報95220戶,實報56862戶,年報率為60%;企業應報23421戶,實報21141戶,年報率為90.27%;開展企業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全州公示行政處罰信息30條;加強12315受理平臺建設。全州共受理消費投訴2379件,挽回經濟損失705.2萬元,回訪滿意率100%。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消費教育和消費引導工作,發布消費警示、消費提示13篇;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工作。今年,針對流通領域商品服裝、壁紙、凝膠劑等6類商品126個批次進行抽檢;抽檢農資113批次,抽檢成品油61批次,目前抽查工作還在進行中,抽查工作完成后將抽檢結果予以公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我局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分為機構職能、行政決策、政策法規、行政執法、辦事指南、財務管理、消費維權、企業監管8個主題,此外還按照業務職能、服務對象分別進行了分類。
??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信息公開的主要載體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一)權責清單方面。為順應改革形勢,促進職能轉變,巴州工商局把開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作為推行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工商的重要內容認真落實,全面啟動了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清理工作。按照職權法定、簡政放權、高效便民、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其他行政權力等 7類行政職權,開展行政權力的保留、取消、規范名稱等處置工作,經合法性審查,予以調整。最終形成了行政許可事項12項,行政處罰事項148項,行政強制事項8項,行政檢查事項5項,行政確認2項、行政裁決1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6項。同時將實施行政許可和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繪制成流程圖在政府門戶網站也進行了公示。
(二)網上辦事方面。巴州工商局依托自治區工商局網上辦事大廳系統,促進了服務事項辦理由窗口向網上延伸。具備“外網受理、內網辦理、限時辦結、方便快捷”的功能。網上辦事大廳系統平臺功能設計上涵蓋所有工商行政許可、行政服務事項。具體包括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企業設立、企業變更、企業注銷、廣告發布登記、企業信用公示、消費維權、著名商標認定、信息查詢等功能, 同時,網上辦事大廳還包括有企業名稱核準、企業注冊、廣告發布登記、企業信用公示、消費維權、商標申請,合同管理等業務的辦事指南,并提供相關業務所需的表格下載。真正做到“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有效方便群眾辦事。
(三)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算信息公開。巴州工商局按照州政府的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在州政府門戶網站“巴州財政”公開了本部門預算和決算信息,以及“三公”經費預算,并按照職責分別做出了明確的解釋和說明。在“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涉及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費用,明確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公務接待的批次數、人數、經費總額,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同時按照規定期限向社會公布決算信息。進一步加大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信息的公開力度,主動公開資金使用結果,提高資金的公開透明度。
(四)營造優良營商環境方面。認真落實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簡化住所登記、“先照后證”推行“雙告知”、“實施簡易注銷程序”、“名稱審批權限下放”、“三證、五證合一”“兩證整合”“二十六證合一”和“多證合一”等系列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推進了工商登記便利化,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了更加優良的公共服務環境。截至目前,全州已辦理了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企業營業執照27943,個體營業執照55047戶,換照率分別達95.76%,49.97%。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各類市場主體140924戶,注冊資本(金)21854860.59萬元。
(五)強化政府部門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巴州工商局為推動完善各項工作體制機制,在州黨委政府的支持下,州政府制定下發了《自治州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自治州涉企信息歸集運行工作考核暫行辦法》(巴政辦發〔2018〕3號)。截至2018年11月底,巴州通過公示系統共歸集行政許可錄入合計16012條,行政處罰錄入合計2617條,雙告知信息推送合計64532條,下載合計18874條,抽查檢查信息2314條,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為實現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提供了數據。
(六)全面推行“先照后證”和“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前置審批事項由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前的221項減少到63項;依據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認真做好“雙告知”工作,對照《自治區本級工商登記后置審批目錄對應工商登記“關鍵詞”表,核定經營范圍,使相關許可部門通過“關鍵詞”的抓取,對其應監管的企業實施有效監管,真正做到“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加快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按照統一安排部署,認真落實好國家層面的改革目錄和工作方案,積極配合牽頭部門梳理行政審批事項,協調好部門之間的對接工作,推動信息互聯共享,為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向深度廣度擴展,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等問題夯實基礎。
(七)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措施。認真安排2018年“雙隨機”抽查監管工作。制定下發了《2018年巴州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息“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全州計劃抽查任務14項,抽查各類市場主體2779戶(企業1146戶、個體1469戶、農民專業合作社164),目前已全部完成抽查,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484戶,未按規定公示應當公示的信息的390戶,未發現開展本次抽查涉有的經營活動的23戶,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13戶。在開展市場主體抽查工作結束后20個工作日,及時將抽查結果錄入新疆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并向社會進行公開。
四、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8年度本局未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事項。
五、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8年度本局未收取任何費用,無減免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開工方面主要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政務信息公開的認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在管理上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信息公開的類別需要增加。
(二)改進措施
一是以社會需求為導向,豐富政務公開內容。繼續重點推進與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公開,全面、及時、規范地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對涉及專業性強、群眾關注度高的規范性文件、重大決定事項等認真做好解讀工作,編寫配套解讀材料,方便群眾了解企業信息;以政務公開帶動辦事公開,以辦事公開帶動便民服務,大力推進政務公開與電子政務相結合,滿足群眾通過不同載體、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對企業信息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是以貫徹落實《條例》和《工作要點》為抓手,加大政務公開力度。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規范政務公開形式和載體,豐富政務公開內容和內涵,拓寬政務公開范圍和渠道,加大政務公開深度和廣度,重點推進群眾關注度高的事項公開。
三是以服務企業、服務群眾為目的,加強政務公開基礎性工作。根據《條例》和《工作要點》要求,加強公開輿論宣傳,提高群眾對政務公開的知曉率和參與度;積極開展政務公開學習培訓工作,不斷提升公開整體工作水平;落實政務公開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完善公開機制,健全公開制度,落實公開措施,做好公開保障,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