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人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我州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文件精神,在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正確指導下,始終以“真實、準確、高效、便民”為要求,按照《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指南》和《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目錄》的標準,在網上及時發布相關的各類政務信息,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做到了內容規范全面、渠道暢通便民、程序合法嚴密、機制健全有效,為全州信息公開工作整體水平的提升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巴州人社局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及時公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策文件、重大決策、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和招考類信息、辦事指南等信息,全年主動公開發布信息69條,其中政府網站公開政務信息數34條。2017年8月29日,根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辦公室要求,關停州人社局網站。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請公開事項,未產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案例,也未產生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一是認真梳理公開內容,做好信息整理、錄入工作。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所需政府信息,我們對主動公開的信息進行了詳細分類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個科室,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詳盡、類別明晰、公開時限明確、格式規范。并由信息中心對所填寫的公開信息內容進行初審錄入,局領導審核發布,確保我局政府信息能夠全面、及時、準確的通過政府網站公開。
二是嚴格把關、規范上傳。在公文類信息的起草過程中就將信息公開這一要素貫穿于公文生成的全過程,在文件進入審簽程序時就必須明確該信息可否公開,一經簽發生效,即可公開予以發布,確保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同時將密切關注和跟蹤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情況,以及審批制度改革過程中各類文件的修改、取消和調整情況,及時更新本局公布的相關信息內容,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做好信息公開的更新和維護工作,我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及時收集應公開的信息,再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網站和查閱點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眾公開。
(四)平臺建設情況
一是政府網站。群眾通過州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可查看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查閱室。明確了局辦公室為信息查閱室及資料索取點,由專人負責查閱信息服務等相關工作。
三是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開設了機構職能、政策法規、重大決策、行政職權等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平臺作用,實時更新日常工作動態,及時發布權威性局文件,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信息在重點領域主動公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有效開展。
(五)監督保障情況
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始終把信息公開制度建設作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以健全工作制度為著力點,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局屬各科室科長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從信息公開人員工作職責,政府信息審核報送、報送審核評議、責任追究等方面祥化,做到了明確職責、責任落實、人員落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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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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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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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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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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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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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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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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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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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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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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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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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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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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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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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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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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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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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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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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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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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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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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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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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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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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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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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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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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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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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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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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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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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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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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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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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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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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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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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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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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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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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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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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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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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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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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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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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按期完成了上級單位對信息公開的任務要求,但仍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一是依申請公開信息,有待積極推進。
二是公開信息的時效性有待加強。未能及時主動公開應公開的信息,主動公開力度還需進一步增強。
結合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從以下方面進行改進:
(一)進一步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照條例,認真清理我局政務公開事項,查漏補缺。
(二)加大工作力度。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及時公開,并認真做好答復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不斷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完善本局工作流程。積極推進依申請公開信息,確保申請、受理、處理和答復等各個環節有據可查。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