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行戶籍、身份證業務“疆內通辦”的通告
為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異地化辦事需求,不斷提升公安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自治區公安廳統一事項標準,再造業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在全疆范圍內持續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疆內通辦”工作,實行“一次性告知、一窗收件、一次反饋、一次流轉、一窗出件”的辦理模式,群眾辦理戶籍、臨時居民身份證等業務無需兩地奔波。具體辦理事項如下:
(一)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遷回原籍。申請人因大中專畢業后需要遷移戶口的,只需在遷入地申請,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部門協同辦理戶口遷移,申請人不再需要到轉出地辦理相關手續。
(二)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遷入就業地。申請人因大中專畢業后需要遷移戶口的,只需在遷入地申請,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部門協同辦理戶口遷移,申請人不再需要到轉出地辦理相關手續。
(三)持大中專院校錄取通知書遷出戶口。申請人因大中專院校錄取需要遷移戶口的,只需在遷入地申請,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部門協同辦理戶口遷移,申請人不再需要到轉出地辦理相關手續。
(四)疆內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申請人因投靠配偶需要遷移戶口的,只需在遷入地申請,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部門協同辦理戶口遷移,申請人不再需要到轉出地辦理相關手續。
(五)疆內戶口遷移---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申請人因投靠子女需要遷移戶口的,只需在遷入地申請,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部門協同辦理戶口遷移,申請人不再需要到轉出地辦理相關手續。
(六)疆內戶口遷移---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申請人因投靠父母需要遷移戶口的,只需在遷入地申請,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部門協同辦理戶口遷移,申請人不再需要到轉出地辦理相關手續。
(七)疆內戶口遷移---工作調動戶口遷移。申請人因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戶口的,只需在遷入地申請,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部門協同辦理戶口遷移,申請人不再需要到轉出地辦理相關手續。
(八)對新出生嬰兒辦理出生登記。申請人可異地向新生兒出生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業務,不受父母戶籍地限制。
(九)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申請人可異地線下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業務,不受地域限制。
巴州公安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