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動便民服務由“固定”向“流動”、“坐等上門”向“主動下沉”轉變,更好地為轄區群眾提供主動、全面的一站式公安政務服務,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機制。
第一條? 流動驛站組建。流動驛站是聯動公安內部各方資源、多元力量,集政策宣傳、幫辦代辦、民意收集等多功能于一體的流動式公安政務服務綜合體;各縣市政務辦牽頭,統籌治安、交警、偵查實戰中心、出入境、法制等部門力量,選派素質高、業務精的民輔警組建“流動驛站”服務小分隊,高標準推進協調、服務、監管等各項履職活動,確保“流動驛站”便民服務工作做到位。
第二條? 驛站基礎配置。流動驛站應具備基本的可移動式辦公設施(桌椅、擴音設備以及移動辦公設備等),隨時隨地受理和辦理部分高頻服務事項功能,直觀展示巴州公安政務特色服務標識,儲備充足、全面的公安宣傳資料、便民急救藥品以及應急物資等。有條件的縣市可配備車輛、LED顯示頻、電視、直播平臺等設備。
所需設備物資由州縣兩級政務辦負責,治安、交警、偵查實戰中心、出入境、法制、警保等部門分工保障。
第三條? 驛站服務范圍。
政務辦理:一是提供出生登記、戶口簿補換領、戶籍遷入遷出、臨時身份證開具等治安類業務(其中現場辦理8項、代辦業務21項)見附表一。二是提供辦理機動車、駕駛證、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電動車等至少9項簡易交管類業務,見附表二。
政策宣傳:一是公安機關推出的“一網通辦、一窗通辦、全程網辦、疆內通辦、跨省通辦、一件事一次辦”等各項便民利企新措施。二是公安政務服務“網上辦”“掌上辦”等新上線業務程序、業務受理范圍、辦理流程等。三是反電詐、禁毒、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各類法律法規知識等。
民意收集:通過設立微信箱、“辦不成事”反映窗口、公布政務熱線等政務服務意見建議收集渠道,更好地傾聽民聲、匯聚民智,健全完善政務工作有針對性,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順民意的公安政務服務舉措。
第四條? 驛站服務方式。
流動驛站采取靈活機動的方式,不僅要主動“走出去”,也接受企業、團體、社區、農村的“預約”,根據轄區民警走訪入戶以及戶政大廳日常工作中收集的群眾需求“清單”,和項目警長通過走訪企業以及召開警企座談會,全量搜集摸排企業狀況困難訴求,針對性有效開展流動服務和綜合宣傳。
1、時間選擇:在節假日、巴扎日、重要時段等時間節點開展活動,在轄區舉辦重大賽事、慶祝活動以及各類民俗文化節日等大型活動時段內開展活動。
2、點位選擇:進農村、進社區、進規上企業等人員較多的人流密集的場所,在景點景區以及交通服務需求量較大場所定位定期流動,搭載熱水、小禮品等服務物品,開展政務服務、政策宣傳工作。
第五條? 結果運用。各縣市政務辦要定期梳理“流動驛站”工作中出現困難、原因及解決方法,制定解決同類或相似問題的工作流程規范,避免問題重復出現;“流動驛站”原則上每次服務時長不少于5小時,每月開展“流動驛站”便民服務不少于4個點位,偏遠點位每季度上門服務達到全覆蓋。
第六條 監督問效。各級情指中心、督察部門要加強對流動驛站工作的督導檢查,對落實不到位、處置不及時、損害企業群眾合法權益的,予以倒查問責,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
第七條 本制度由巴州公安局警令部(政務辦)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