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黨辦發〔2021〕39號)和自治區“雙減”工作專班《關于開展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舉辦“幼小銜接”排查整治專項工作的通知》精神,巴州堅決整治、嚴肅查處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學科類培訓違規行為,將開展排查整治專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2.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主流媒體及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刊登、播發幼小銜接學科課程培訓廣告。
3.未經教育部門批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公益課堂等名義向學齡前兒童開展培訓業務。嚴禁幼兒園、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或其他市場主體開設“學前班”、“幼小銜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以學齡前兒童為培訓對象的半日制或全日制培訓班。禁止幼兒園、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或其他市場主體開展以語文、數學、英語等小學課程為內容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培訓活動。
巴州教育、科技、文體廣旅、市監、衛健等部門將加強對轄區內學齡前兒童招生和辦學行為的督查。對開展“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的違規辦學行為,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嚴厲整治,對情節嚴重的,予以行政處罰。
為加強社會監督,歡迎廣大群眾對違規行為線索向屬地或有關主管部門舉報,幼兒園、其他組織或個人違規開展“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的,向教育部門舉報;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的,向科技或文體廣旅部門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見附件。
巴州“雙減”工作專班辦公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