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教科(育)局、巴州特教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自治州特殊教育改革與發展,提高特殊教育質量及教師的科研水平,經研究,決定開展2022年自治州特殊教育教學優秀案例評比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各縣市普通中小學校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師、特殊教育學校教師。
二、評選內容
近年來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教育工作者在送教上門、隨班就讀等工作中發生的感人事例,特殊教育教學或管理工作的經驗成果等。
三、評選程序
各縣市教科(育)局、巴州特殊教育學校要及早安排部署,組織本轄區范圍內案例征集和初評工作,根據分配名額向州教育局統一上報優秀案例,參加州級評選。
四、評選要求
1.凡參評的教學案例須是教師原創的基于真實的教育教學實踐,教師對教學活動的背景、重點、難點、偶發事件、有意義的、典型的教學事例處理的過程、方法和具體的教學行為與藝術的記敘,是對教學實踐的剖析、反思、總結。它既具有具體的情節、過程,真實感,又從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教學藝術的高度進行歸納、總結。不符合教學實際、已經公開發表、曾經獲獎的不得推薦,一經發現,取消評選資格。
2.參評案例電子文檔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內,一律采用Word格式,作者信息在正文標題下方居中呈現(含單位、姓名、聯系電話),文章標題黑體小二加粗,一級標題黑體三號加粗,二級標題宋體小三加粗,正文宋體小四,行間距設為“固定值28”。
3.各縣市教科(育)局、巴州特殊教育學校請于7月10日前將參評案例電子稿、加蓋公章的參評案例紙質稿及匯總表掃描件統一命名打包報州教育局。州教育局將組織專家對報送的案例進行評審,并評定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對獲獎案例通報表彰并頒發證書。
巴州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