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f13f80891e4a1085d0a8688bad84ae
巴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震應急預案
2015-04-10 00:00
地震應急預案
(一)啟動條件
當本地區發生震級大于或等于4.0級地震;或周邊地區發生中強以上地震;局部有感或普遍有感的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二)應急響應
1、當接到有關部門預告或感覺到有明顯震感時啟動。
2、應急指揮部組長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一步通知其他震情應急人員到崗處理震情。
3、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地震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災害,緊急研究進一步工作措施。
4、行政協調組要保證救援用車及地震應急期間其他工作用車,并做好應急人員后勤保障工作,地震應急期間車輛由應急指揮部統一調度安排。
5、如接到強地震預告,各工作組應配備手電筒、電池和充電式應急燈。
6、如已經得到明確的震情通報,行政協調組應儲存必要的方便食品和瓶裝飲用水。
7、行動救援組應準備救助用藥及必要的工具,隨時待命,救助受傷人員。
(三)應急工作狀態的解除
由應急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宣布應急工作狀態解除。
admin
索引號:JJ099-7600-2015-00003
發文字號:
公文種類:
有效性:
發文機關:巴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2015-04-10
發布日期:20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