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治州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
第1334015號提案的答復
秦建委員:
您好!您在自治州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優化醫療保障資源的提案》(第1334015號)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對更好發揮職工醫保門診醫藥費用保障功能,切實保障參保人員權益具有重要意義。為更好推進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解決群眾門診就醫購藥排隊等候等問題,2023年國家和自治區出臺了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相關政策,有效提升了參保人員就醫購藥的便利性、可及性。
誠然,正如您所言,當前具有門診功能的定點藥店分布還不均衡。各級醫保部門特別是自治區醫保部門高度重視定點零售藥店資源配置問題,經過充分論證印發了《關于開展定點零售藥店資源配置規劃指導意見》,目前我州正在按照自治區要求進行定點零售藥店資源配置規劃,擬通過規劃指引鼓勵和促進零售藥店向空白區域、相對不足區域、鄉鎮、基層分布,滿足參保人員就近、便捷的用藥需求。
在優化醫保藥品報銷目錄方面,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1號),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和調整全國范圍內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使用和支付的原則、條件、標準及程序等,組織制定、調整和發布國家《藥品目錄》。省級醫保部門以國家《藥品目錄》為基礎,按照國家規定的調整權限和程序將符合條件的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和中藥飲片納入省級醫保支付范圍,因此地州醫保部門不具備醫保藥品目錄管理權限。2024年1月1日起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3年)》,目錄共收載西藥和中成藥共3088種,其中西藥1698種、中成藥1390種,與2022版藥品目錄相比,共有126個新藥品納入目錄。
今后,我們將按照自治區《關于開展定點零售藥店資源配置規劃指導意見》《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含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遴選規程(試行)》等相關要求,繼續做好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參保人員就醫購藥的便利性、可及性,增強參保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事業的支持和關心。
主管領導:于慶龍
職務:州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聯系電話:2276165
承辦人:王紹虎
職務:州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科科長
聯系電話:2201083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