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收到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買買提·庫爾班”等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復審被撤銷的告知函》,該函告知買買提·庫爾班、李宏偉、顏德剛等3人因提供虛假材料騙取登記,已被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對其補證、復審登記進行了撤銷,如我局復審依據為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撤銷內容,要求我局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理。
經查詢,買買提·庫爾班、李宏偉、顏德剛分別于2024年6月、2021年12月、2024年6月向我局提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復審申請,復審項目分別為N1(叉車司機)、Q1(起重機指揮)、Q2(限流動式起重機),我局按要求在“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查詢核實信息準確后為買買提·庫爾班、李宏偉、顏德剛3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做了復審審批,3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N1(叉車司機)、Q1(起重機指揮)、Q2(限流動式起重機)有效期往后延續四年,分別是2024年8月至2028年7月、2022年2月至2026年1月、2024年8月至2028年7月,以上復審信息已上傳至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
由于我局給買買提·庫爾班(身份證號652925******3015)、李宏偉(身份證號622426******2731)、顏德剛(身份證號510723******513X)等3人申請的復審審批依據是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已撤銷的內容。按照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來函要求,現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和《關于撤銷對劉文僉等5675人發放的5675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決定》(長市監行撤字〔2024〕3號),依法撤銷買買提·庫爾班、李宏偉、顏德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復審登記信息。
被許可人如不服本局的撤銷決定,可在接到本撤銷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巴州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庫爾勒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巴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