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辦公地址:新疆庫爾勒市迎賓路與延安路巴州市場監管局
辦公時間: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996-2263328傳真號碼:0996-2263766
負責人:江建勇
第一條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黨廳字〔2019〕10號)和自治州黨委辦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巴黨辦發〔2019〕2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加掛自治州知識產權局牌子。
第三條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州黨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知識產權和價格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市場監督、知識產權和價格監督管理有關法律和規章,起草自治州有關市場監管、知識產權和價格監督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具體措施、標準,并組織實施質量強州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的統一登記注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定、批準、頒發有關證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縣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指導協助查處重大違法案件。組織查處涉及市場監督管理職責范圍內的違法行為。規范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監督管理。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自治州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點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相關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檢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注冊核查、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制定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建立并組織實施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科技與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以及對外交流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擬訂實施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制度、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并保護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
(十八)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擬訂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十九)承擔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負責對各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業務指導。
(二十一)承擔本部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精神文明、維護穩定、“訪惠聚”、綜合治理、民族團結、“兩個全覆蓋”、安全生產、扶貧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自治州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國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州建設。優化知識產權激勵機制,放寬知識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實現信息便捷開放,加強產業專利導航,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范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
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
6.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多層重復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推動市場監管執法力量下沉。
(二十四)與自治州有關部門職責分工。
1.與自治州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與自治州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自治州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自治州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由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自治州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實施植物疫病防控。(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自治州畜牧獸醫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自治州畜牧獸醫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2)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1)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查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2)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庫爾勒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1)兩部門要建立機制,避免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出口食品、化妝品進行重復檢驗、重復收費、重復處罰,減輕企業負擔。(2)庫爾勒海關負責進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庫爾勒海關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3)兩部門要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庫爾勒海關在口岸檢驗監督中發現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商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并向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者報告、事故調查、傷害監測等獲知進口產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措施;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庫爾勒海關通報,由庫爾勒海關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與自治州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州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
第四條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信訪、督查、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統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調研工作,并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并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信息化和網絡安全管理建設工作;組織管理技術機構檢驗檢測能力提升工作;負責收集、匯總、管理系統網絡的數據、資料等相關信息工作;牽頭組織本單位精神文明創建、維護穩定、綜合治理、機關安全生產、績效考評等工作。
負責人:強惠明???聯系電話:0996-2260808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報備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核審、聽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調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制宣傳培訓和普法教育工作。
負責人:張煒 ??聯系電話:0996-2260973
(三)執法稽查科。擬訂并組織實施自治州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指導并組織查處涉及市場監督管理職責范圍內的違法行為;依法指導無證無照經營查處取締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重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工作;指導縣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負責人:孫永久???聯系電話:2266086
(四)審批登記注冊科。負責組織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并指導實施;依法承擔規定范圍內的市場主體注冊登記工作,負責自治州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批和信息公示工作;指導相關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窗口工作;指導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注冊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分析公開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廣告發布登記;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自治州黨委組織部指導下,指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負責人:熱米娜·甫拉提???聯系電話:0996-2209905
(五)信用監督管理科。負責組織內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工作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場主體年度報告、經營異常名錄和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工作;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工作。
負責人:張克峰???聯系電話:0996-2261278
(六)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科(規范直銷和打擊傳銷辦公室)。承擔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協助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規范直銷、打擊傳銷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涉嫌壟斷行為的調查;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和傳銷、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和監督打假工作。
負責人:孟開 ???聯系電話:0996-2261311
(七)價格監督檢查科。擬訂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人:馮建豪???聯系電話:0996-2261900
(八)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管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等工作;統一調度指揮和督導12315投訴申訴舉報網絡受理案件的分流反饋及消費者申訴(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指導消費環境建設。
負責人:馬依努爾·艾則孜???聯系電話:0996-2261315
(九)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負責人:阿米娜·買買提???聯系電話:0996-2261967
(十)質量發展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州戰略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質量提升活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承辦重點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項和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負責組織相關質量事故調查。
負責人:冉靖???聯系電話:0996-2266030
(十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組織實施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人:許銘劍???聯系電話:0996-2266035
(十二)食品安全協調科。承擔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以及有關部門和縣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督促檢查工作;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縣市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參與制定食品相關標準和規范。
負責人:陳玲惠 ???聯系電話:0996-2261590
(十三)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貫徹實施生產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食品和特殊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食品生產環節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監督生產環節的食品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
負責人:王輝???聯系電話:0996-2262312
(十四)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貫徹實施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承擔自治州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經營環節的食品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
負責人:王伯興???聯系電話:0996-2261233
(十五)食品藥品安全抽檢監測科。擬訂自治州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標準、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負責全州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負責人:張龍???聯系電話:0996-2158061
(十六)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科。負責藥品(含疫苗)和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安全監督管理、檢查和專項整治;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承擔特殊管理藥品(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備案檢查;監督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的藥品和化妝品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分析藥品和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承擔組織自治州中藥、民族藥的資源調查、種植、研究、發展及制劑的監管等工作;組織規范自治州中藥、民族藥市場秩序。
負責人:梁順峰 ??聯系電話:0996-2261597
(十七)醫療器械安全監管科。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分級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安全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監督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的醫療器械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
負責人:孫麗蓉 ???聯系電話:0996-2266055
(十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制度措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并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負責人:曹國江???聯系電話:0996-2262105
(十九)計量科。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和監督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工作。
負責人:袁子震???聯系電話:0996-2266029
(二十)標準化科。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標準化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標準化發展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等相關工作;推行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承擔自治州標準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馬冬梅???聯系電話:0996-2266036
(二十一)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負責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指導認證行業、檢驗檢測行業發展;鼓勵和引導各類組織開展產品認證工作。
負責人:雷冬梅???聯系電話:0996-2266032
(二十二)纖維質量監督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纖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組織編制纖維檢驗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纖維及纖維制品質量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協調纖維質量檢驗體制及棉花目標價格改革工作;組織實施纖維產品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信息統計等工作;組織實施纖維公證檢驗監督抽驗工作,參與公證檢驗工作質量考核和公證檢驗經費核算工作;指導自治州纖維檢驗機構實驗室檢驗技術能力建設工作。
負責人:楊宏波???聯系電話:0996-2261602
(二十三)知識產權促進科。組織推進知識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州建設;擬訂實施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知識產權無形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統籌指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指導落實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和原產地地理標志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
負責人:趙芳 ??聯系電話:0996-2263703
(二十四)知識產權保護科。擬訂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措施;承擔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志、特殊標志和奧林匹克、世界博覽會標志等官方標志保護工作。
負責人:王俊偉???聯系電話:0996-2261613
(二十五)財務審計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擬訂科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并組織落實;負責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規范、財務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裝備配備工作。
負責人:張含彬???聯系電話:0996-2261789
(二十六)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干部職工錄用聘用、調入調出、職務晉升、交流輪崗、辭職辭退、退休等工作;負責職稱和職(執)業資格評審、工人技術等級晉升工作;負責年度考核及評優定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職工管理監督和出國(境)管理工作;承擔干部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訪惠聚”、扶貧工作。
負責人:拾方艷???聯系電話:0996-2263707
(二十七)黨建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工作,協調落實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和自治州直屬機關工委關于黨的建設和黨的組織制度建設各項部署、要求和具體任務;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民族團結創建、“民族團結一家親”和民族團結聯誼、“兩個全覆蓋”等工作;組織落實機關工會、青工委、婦委會等群眾組織日常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胡開勝 ???聯系電話:0996-226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