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巴州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辦公地址:新疆庫爾勒市人民東路54—1號州文科醫保綜合樓 辦公時間:夏季 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 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聯系方式:2617605、2617607 傳真:2617606 負責人:孟凱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方針政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實施旅游興州戰略。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人才隊伍建設,擬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統籌文化體育和旅游事業、產業振興發展,擬訂自治州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游創新融合綠色發展,實施“文化體育和旅游+”。落實文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自治州重大文化體育和旅游活動,指導自治州重點文化體育和旅游設施建設,組織文化體育和旅游整體形象推廣,構建全媒體時代的宣傳營銷平臺和機制。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統籌文化和旅游景區管理,指導、推進全域旅游。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及藝術研究、評論,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自治州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發展,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體育和旅游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的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推動文化體育和旅游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體育和旅游產業發展。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進文化和旅游扶貧。指導全州打響文化旅游品牌,構建打造文化旅游強州和新疆歷史文化旅游首選地、南疆絲綢之路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九)指導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
(十)負責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文化和旅游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和旅游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組織大型文化和旅游對外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導統籌文物工作。負責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維修、考古發掘、科技研究、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博物館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規范社會文物流通、經銷和拍賣活動等工作。
(十三)統籌規劃自治州競技體育發展,設置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承辦和參加自治區、自治州的運動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自治州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負責公共體育設施項目的申報、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群眾性體育項目的訓練競賽工作。
(十五)貫徹黨的宣傳方針政策,擬訂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指導、協調全州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
(十六)負責制定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產業發展政策和規劃,開展廣播電視交流與合作,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邊遠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十七)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行業標準,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
(十八)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協調組織和推動少數民族廣播電視精品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接收的監管。
(十九)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二十)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二十一)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精神文明、維護穩定、“訪惠聚”、綜合治理、民族團結、“兩個全覆蓋”、安全生產、脫貧攻堅等。
(二十二)承辦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共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督促局機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項的貫徹落實;綜合協調機關、所屬單位的工作;負責會務、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印章、接待、政務公開、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政務信息化等機關日常政務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老干部管理、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干部教育培訓等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旅游行業隊伍建設規劃;統籌協調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抓好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擔監察職責,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組織開展民族團結、精神文明、“訪惠聚、”兩個全覆蓋等工作。
負責人:楊軍輝 電話:2026030、2617607、2617606(傳真)
(二)計劃財務科。負責機關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和政府采購等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承擔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自治州重點及基層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設施建設;負責體育彩票公益金統計工作。
負責人:車淑紅 電話: 2021351
(三)市場監督管理科。擬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市場政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對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市場經營、協會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并監督實施;監管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文化和旅游市場運行監測、假日旅游市場管理;監督指導旅行社、旅游住宿業、景區景點、導游管理工作;負責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文化和旅游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應急救援工作;應對和處置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動突發事件及涉外文化和旅游項目的安全保衛。
負責人:張建剛 電話:2617638
(四)文化藝術和非遺科。擬訂文化公共服務惠民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公共服務標準并監督實施;推動鄉村文化振興,指導群眾文化、各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推動文化志愿服務規范化建設;承擔自治州清理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并組織實施;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自治州水準的藝表團體;負責文藝作品審讀審核,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創新性發展;指導、協調全州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美術、書畫事業發展和行業建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承工作;負責文化統計工作。
負責人:劉潔 電話:2683912
(五)產業發展科。擬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加快文化旅游業改革發展相關政策,促進文化旅游產業化;指導文化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及新業態發展;推進鄉村振興和扶貧工作;指導文化旅游項目開發、產業園區及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產業多元化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和旅游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自治州旅游產業發展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旅游發展政策性研究工作;組織協調有關旅游產業發展和兵地融合發展工作;協調解決旅游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制定年度旅游產業發展工作目標考核評價體系并組織實施;對旅游產業發展重大決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各類旅游信息的收集、編印等工作。
負責人:龔李義 電話:2613695
(六)競技體育科。擬訂自治州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特色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業余體校的建設;統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置重點布局、后備人才隊伍和基地建設,擬訂自治州競技體育競賽計劃、辦法和規程;指導協調運動隊伍建設和業余訓練工作;組織參加各級各類體育競賽,協調自治州備戰全區運動會工作;負責教練員、裁判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承擔裁判員、運動員技術等級的申報審批和監管工作。
負責人:蔡立成 電話:2617636
(七)群眾體育科。擬訂自治州群眾體育發展規劃,指導落實并組織實施自治州全民健身計劃;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承擔群眾體育綜合運動會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參賽工作;負責全民健身工程規劃申報工作;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社會體育、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等工作;負責體育社會團體的監督和管理,推動社會體育的協調發展;指導自治州群眾性體育項目的訓練競賽和體育場(館)工作;負責體育統計工作。
負責人:孟克其其格 電話:2023553
(八)旅游推廣與對外交流科。擬定文化和旅游品牌形象和旅游產品線路規劃;承擔旅游整體品牌形象宣傳和旅游產品線路營銷推廣;推動“絲綢之路經濟帶”旅游區域合作;組織文化和旅游活動及新業態的推廣工作;指導、管理文化和旅游對外交流、區域合作;推動旅游志愿服務規范化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旅游節慶等旅游專題活動和文化旅游對外交流推廣活動,拓展國際、國內旅游市場。
負責人:惠偉明 電話:2023035
(九)宣傳促進科。擬訂旅游公共服務惠民政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指導州內旅游市場宣傳促銷及旅游商品和紀念品的開發工作;指導旅游對外新聞交流與合作,運用主流媒體和新興媒介實施精準營銷,營造促進旅游發展輿論氛圍;組織實施智慧旅游,負責旅游大數據開發應用和旅游統計工作;負責旅游公共信息發布和重大輿情應對工作。
負責人:安梅 電話:2700306
(十)資源開發科。承擔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規劃、綠色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游,構建打造文化旅游強州和新疆歷史文化旅游首選地、南疆絲綢之路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指導各縣市旅游發展規劃及旅游景區、重點旅游項目的專項規劃;組織協調涉及國土、規劃、交通、水利、林業、環保等相關事項;指導州內A級景區、文化公園、文化生態保護區和生態旅游示范區、度假旅游區等品牌建設和創建工作;承擔特種旅游、紅色旅游、鄉村旅游發展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廁所革命,協調推進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負責人:張勇 電話:2023035
(十一)科技科。負責審核上報自治州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規劃;協調推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負責審核、上報、監管全州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道頻率、鄉鎮(企事業單位)設立廣播電視站;負責自治州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保障和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工作;承辦安裝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技術交流和協調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大喇叭”工程并負責驗收;擬定并組織實施自治州廣播電視宣傳規劃;指導、協調全州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道和應急播報;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指導、協調蒙語影視劇譯制工作;組織廣播電視對外交流合作,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統計工作。
負責人:娜仁花 電話:2024296
(十二)安全傳輸保障科。擬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擬訂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廣播電視有線、無線傳輸設施和電臺、電視臺等重點單位安全播出工作,并與自治州無線電管理局協調無線電管理事宜;指導網絡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要求,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
負責人:海雪晶 電話:2617610
(十三)文物管理科。負責文物管理綜合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可移動文物管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資源普查、開發、利用,擬訂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征集;擬訂自治州文物保護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指導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與考古工作;負責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利用;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和重大項目的實施;負責行政區域內重點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監督;指導博物館管理制度規范和業務;承擔革命文物和博物館科技化、信息化、標準化規劃的擬訂和推動落實工作;推動革命文物與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督查文物安全管理,督查文物安全消防工作;推動文物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文物藏品市場的發展、利用和監督管理;負責文物統計工作。
負責人:溫韌 電話:2617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