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州水利局高度重視普法責任落實工作,緊緊圍繞依法治國總遵循,牢牢把握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點,堅持普法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加強水利普法教育和法治宣傳,全面提升水利系統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使全局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意識、能力明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得到顯著提升。
一、開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全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1、加強權責清單規范化管理。按照權責清單動態調整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清單內容執行,建設廉潔勤政、高效務實的法治單位,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項基礎性工作。
2、實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我局根據《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水利廳關于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對轄區內取用水戶嚴格按照標準征收水資源費。實行了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企業及個人日常節約用水和保護水資源意識得到加強。完成7家州級取用水戶水資源費征繳工作,合計征收水資源費2679.35萬元,做到應收盡收。
3、全面落實河(湖)長制。全面強化河湖長制工作,提高各級河湖長履職能力,加大監督考核問責力度,健全完善目標考核機制,提升鞏固前期治理工作成效。壓實各級河湖長職責,督促各級河湖長認真開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經排查,截至目前未發現河道非法采砂行為。
4、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區域用水總量控制和計劃用水管理,加大水行政執法力度,規范執法程序。建立水事案件舉報登記制度和水行政執法巡查記錄制度,對群眾反映的非法打井和本部門開展的巡查工作做詳細記錄,進一步規范水行政執法。集中整治非法打井、無證取水、不安裝取水計量設施、計量設施損壞、老化,不依法繳納水資源費等違法取水用水行為,通過開展取用水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對違法案件進行查處,教育引導企業和群眾保護水資源,維護水事秩序,進一步維護良好的取用水環境。
(二)聚焦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依照法定權限制定規范性文件。將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列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建立規范性文件立項、調研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制度。
2、建立、完善“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每年制定年度抽查計劃,明確抽查事項和抽查細則,按季度對重點企業進行“雙隨機”現場執法檢查工作,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歸集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增強隨機抽查威懾力。全年共組織雙隨機執法3次,檢查企業6家,確保督促查處到位、整改落實到位。
3、全面實行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制度。加強權力運行監管,規范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制定《巴州水利局議事規則》、《巴州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項研究制度》,明確水利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涉及全局改革、發展的重要規劃和重大問題,大金額資金使用、人事任免等重要工作全部提交黨組會集體研究,貫徹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實現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和依法決策。
4、實行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為我局提供重大事項的法律咨詢、合同的起草審查、復議訴訟的委托代理等法律服務,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合法性審查。
(三)聚焦做好行政執法工作,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全面推進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提升水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巴州水利局行政處罰案件審議領導小組,制定《巴州水政監察支隊行政處罰案件法制審核程序》,對行政處罰案件的依據、標準、程序等重大事項進行集體會審,增強行政執法工作的信息化、法治化、規范化和透明化,規范案件辦理流程和自由裁量權的使用。
(四)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活動。
1、不斷完善普法責任制工作機制。在全局實行普法責任清單制度,進一步明確局屬各單位、各科室的普法工作職責和任務,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2、重視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制定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度和年度學法計劃,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季度組織學習一次法律知識學習。建立干部培訓制度和堅持自學法律制度,不定期組織水利法律法規的專題學習,指導、督促干部職工開展日常學法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督促全局公職人員參加“法宣在線”平臺學法用法考法。
3、加大水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按照“八五”普法規劃總體要求和部署,我局法治宣傳工作堅持集中宣傳與長效宣傳相結合,平時宣傳與執法工作、水行政管理相結合,以多種宣傳形式為載體,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使水法宣傳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形式多樣,成效明顯,在全州形成宣傳水法律法規和節水知識的濃厚氛圍和聲勢。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組織志愿者街頭宣傳,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和執行水法律法規意識不斷加強。
二、2025年工作計劃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等重要節點、重大節日加大水法律法規宣傳、培訓,重點做好新頒布的《地下水管理條例》(國務院第748號令)的學習宣傳,讓水法宣傳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提高廣大干部群眾自覺學法、用法、守法,保護水、節約水的意識。(完成時限:每年3·22“世界水日”“中國水周”、長期堅持)
(二)強化水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依據水利部《水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辦法》,重點解決執法過程中“應立未立”“已立未查”,以行政措施代替行政處罰,水行政執法人員不依法履職,不作為、亂作為的突出問題,加大問責力度。(完成時限:長期抓落實)
(三)深入推進水利綜合執法,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督工作。探索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深化與公安、自然資源、環保、兵團等部門合作,建立聯合執法聯絡制度,完善“一單、兩庫、一細則”,推動部門綜合執法、“雙隨機、一公開”機制正常化、制度化、規范化,提高執法效能。(完成時限:長期抓落實)
(四)常態化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執法檢查。嚴格落實水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立日常監管執法巡查制度,健全完善嚴重違法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終身禁入制度,暢通違法行為投訴舉報渠道。突出抓好重點取用水單位和個人管理、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管理、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非法鑿井、非法取水和破壞取水計量設施等)、河湖“清四亂”(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集中專項整治執法檢查,對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影響范圍大的案件掛牌督辦,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從嚴從快查處,自覺接受群眾和媒體監督。(完成時限:長期抓落實)
(五)依法征收水利規費。認真查找在水利規費征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深入研究,吃透水利規費征收標準,全面摸清底數,明確權限范圍內的收費對象,做到水利規費應收盡收,足額征收。對拒不繳納和不按期繳納水利規費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采取相應行政措施。(完成時限:長期抓落實)
巴州水利局
2025年5月13日
2024年度巴州水利局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 | ||
責任單位名稱 | 巴州水利局 | |
重點普法內容 | 共性內容 |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信訪條例》、《自治區信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統計法實施條例》等 |
個性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行政處罰法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許可管理辦法》 | |
本單位2024年度重要普法時間節點 | 3月22日-3月29 日:開展“世界水日”“中國水周”;4月自治區憲法宣傳月、“4.15”國家安全日、“4.22”世界地球日、“4.26”知識產權宣傳周;5月民法典頒布周年、信訪條例宣傳月;6月,“6.5”世界環境日;“7.1”建黨節、“”自治區黨風廉政教育月;9月“全民國防日”;10月“10.1國慶節”;12月“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12月第一周安全生產法宣傳周”、“12.8統計法頒布41周年” | |
結合2024年度本單位實際,列舉計劃組織開展的重點普法項目和主題活動 | “世界水日”“中國水周”、自治區憲法宣傳月、國家安全日、世界地球日、民法典頒布周年、世界環境日、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安全生產法宣傳周、信訪條例宣傳月 | |
本單位普法平臺 | 現場普法、州政府網站部門動態 | |
分管領導、聯絡科室及普法聯絡員 | 分管領導:劉全明 | |
分管領導聯系方式:13309965369 | ||
聯絡科室:巴州水利局水政監察支隊 | ||
普法聯絡員:郭志光 | ||
聯絡員電話:15899029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