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道路運輸經營者: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發改委、公安廳、財政廳、商務廳印發的《202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和資金管理細則》《202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和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要求,加快報廢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貨車,支持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對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給予資金補貼。為便利廣大道路運輸經營者申請辦理補貼,做到就近辦理、一站式服務,制定本指南:
一、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政策
(一)補貼范圍
對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提前報廢并更新購置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僅新購符合條件的新能源營運貨車,按照報廢車輛類型、提前報廢時間和新購置車輛動力類型等,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
所稱營運貨車是指在巴州依法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車輛,車輛應取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有效的《道路運輸證》,排放標準為國四、國三及以下,至少提前1年以上報廢。已獲得中央其他資金渠道支持的車輛,不納入本次補貼資金支持范圍。
1.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要求:
①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中型、重型營運貨車。
②持有公安機關開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和具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及車輛注銷前,所在縣(市、區)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
2.提前報廢并新購營運貨車:
①報廢車輛應當符合上述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要求。
②新購置車輛應當為注冊登記的國六排放標準或新能源車輛,并持有所在縣(市、區)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其中,新能源車輛應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2024年7月31日(含)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止,已領取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補貼,但未新購營運貨車的企業或個人,可申請2025年新購營運貨車補貼。)
③新購置車輛與報廢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一致。
3.僅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
新購置車輛應當為注冊登記的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須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GB/T 29912)相關要求,并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持有所在縣(市、區)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
(二)補貼實施期限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及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報廢貨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日期、新購置貨車《機動車行駛證》注冊登記日期和《道路運輸證》發放日期均應在政策實施期內)。
(三)補貼標準
1.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補貼標準:
車輛類型 |
提前報廢時間 |
補貼標準(萬元/輛) |
中型 |
滿1年(含)不足2年 |
1.0 |
滿2年(含)不足4年 |
1.8 |
|
滿4年(含)以上 |
2.5 |
|
重型 |
滿1年(含)不足2年 |
1.2 |
滿2年(含)不足4年 |
3.5 |
|
滿4年(含)以上 |
4.5 |
2.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
車輛類型 |
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貨車補貼標準(萬元/輛) |
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標準(萬元/輛) |
|
中型 |
2.5 |
3.5 |
|
重型 |
2軸 |
4.0 |
7.0 |
3軸 |
5.5 |
8.5 |
|
4軸及以上 |
6.5 |
9.5 |
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并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按以下方法計算:
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補貼+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貨車補貼;
報廢并新購新能源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補貼+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
3.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標準為3.5萬元/輛。
(四)申請材料及要求
1.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補貼資金的車輛所有人應當在政策實施期限內向其所在地縣(市)交通運輸局提出申請,填報《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資金申請表》(見附件),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
①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補貼資金的,提交《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道路運輸證》(或《道路運輸證》注銷證明),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
②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提交報廢車輛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道路運輸證》(或《道路運輸證》注銷證明),新購置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
③申請新購置車輛補貼資金的,提交《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
車輛所有人為個人的,提供車主身份證復印件(須與原件核對);車輛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核對后返還)及復印件(須與原件核對)。委托辦理的,還需提供車主書面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須與原件核對)。提供的開戶銀行賬戶與車輛所有人名稱須一致。
二、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政策
(一)補貼對象范圍
申請人應為按照《城市公共交通條例》規定,依據《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或者當地有關法規、規章等,通過特許經營、許可等方式,依法取得城市公共汽電車線路運營權的企業。
城市公交車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范圍內,依法取得公共交通運營資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運服務的車輛,具體由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定。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是指報廢老舊城市公交車,并購買已納入《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之一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包括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氫燃料電池車輛。新購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機動車登記證書》中使用性質應為“公交客運”,乘用車不納入本政策支持范圍。
更換動力電池是指對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進行全套更換,更換后的動力電池應在2024年1月1日(含當日,下同)后生產,質保年限不低于5年,更換工作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商務部 應急管理部 市場監管總局 金融監管總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公告》(2024年第22號)相關要求。
(二)補貼條件
支持車齡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城市公交車車輛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質保期或不滿足安全運營條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動力電池更換。各地在優先報廢老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基礎上,可結合資金使用和老舊城市公交車報廢更新需求,報廢其他燃料類型城市公交車,并更新為新能源城市公交車。
已享受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更新的,不再享受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更新。
(三)補貼金額
對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每輛車補貼10萬元,但不超過車輛購置價格的50%。對更換動力電池的,每輛車補貼4.2萬元,但不超過新動力電池購置價格的50%。
三、咨詢、辦理地點及聯系電話
序號 |
縣(市) |
辦理地點 |
聯系電話 |
1 |
庫爾勒市 |
庫爾勒市延安路庫爾勒市交通運輸局裙樓215辦公室 |
0996-2154888 |
2 |
輪臺縣 |
輪臺縣青年路第四綜合辦公樓交通運輸局440辦公室 |
0996-4680339 |
3 |
尉犁縣 |
尉犁縣建設東路53號政務服務大廳1樓交通運輸局服務窗口 |
0996-4022411 |
4 |
若羌縣 |
若羌縣人民政府樓東側樓(原政務服務大廳三樓)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0996-7103786 |
5 |
且末縣 |
且末縣教科大樓四樓縣交通運輸局財務辦公室 |
0996-7626232 |
6 |
焉耆縣 |
焉耆縣和平路771號縣交通運輸局三樓執法大隊 |
0996-6020355 |
7 |
和靜縣 |
和靜縣東歸大道(新客運站旁)縣交通運輸局業務大廳 |
0996-5022521 |
8 |
和碩縣 |
和碩縣水磨街448號縣交通運輸局100辦公室 |
0996-5622624 |
9 |
博湖縣 |
博湖縣光華南路80號農商銀行綜合大樓二樓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B廳交通運輸局服務窗口 |
0996-6624648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夏季時間);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冬季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歡迎廣大道路運輸經營者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12328
附件: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資金申請表
巴州交通運輸局
2025年5月14日
附件
2025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資金申請表
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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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金類型 |
£僅報廢營運貨車 £報廢并更新營運貨車 £僅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span>£2024年報廢并于2025年更新營運貨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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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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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身份證號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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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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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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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名稱(須填寫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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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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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營運貨車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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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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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車輛號碼 |
車輛識別代號 |
道路運輸證號 |
品牌型號 |
車輛類型 |
排放階段 |
注冊登記日期 |
注銷證明 |
注銷日期 |
實際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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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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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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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置車輛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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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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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車牌號碼 |
車輛識別代號 |
道路運輸證號 |
品牌型號 |
車輛類型 |
排放階段 |
新能源類型 |
注冊登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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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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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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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構成 |
申請資金類型 |
補貼標準 |
數量(輛) |
申請資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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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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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金合計(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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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單位)承諾所填內容真實有效,自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申領人(簽字或蓋章): ? ? ? ? ? ? ? ? ? ? ? ? ? ? ? ??span> ? ? ? ? ? ? ? ? ? ? ? ? ? ? ? ? ? ??span> ? ? ? ? ? ? ? ? ? ? ? ? ? ? ? 年 ??蠂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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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意見(蓋章) |
地州市財政部門 意見(蓋章) |
注:1.此表一式四份,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財政廳,各地(州、市)交通運輸、財政部門各留存一份。
? ?/span>2.其中,編號由地州市交通運輸局編制,由地級市名稱、年代代碼(申請年)和6位數字流水號組成,如烏魯木齊縣(2025)000001;報廢車輛和新購置車輛基本情況按有關證書及實際情況填寫;車輛類型請填寫中型或重型;車輛實際使用年限請填寫不足11年、滿11年不足13年、滿13年不足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