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現向社會公布巴州住房和
城鄉建設局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方式,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我局行政執法進行監督。
一、投訴舉報范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行政執法人員有下列行為的,有權進行投訴或舉報
:
(一)認為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具體行政執法行為違法或者不適當,給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或者
國家利益、集體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
(二)認為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越權履職,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認為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違法進行收費或違反罰款收繳分離規定的;
(四)認為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無正當理由拒絕審批、頒發許可證、執照,或延期審批、發證的;
(五)認為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依法告知聽證、復議或者訴訟等權利的;
(六)認為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侵犯或者損害了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的;
(七)發現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執法人員未持有或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不按法定程序執法或不
文明執法,態度蠻橫、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可以投訴舉報的其他行為。
二、投訴舉報不予受理范圍
(一)不屬于監管職責范圍的;
(二)無明確投訴舉報對象或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應通過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定途徑解決的;
(四)投訴舉報人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受理或者已有復議結果的;
(五)投訴舉報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或者已有訴訟結果的;
(六)投訴舉報人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紀檢監察機關已經受理或者已有處理結果的;
(七)投訴舉報人向信訪部門反映,信訪部門已經受理或者已有答復意見的;
(八)投訴舉報的事項已經辦理完畢并答復投訴舉報人,投訴舉報人就同一事項再次進行投訴舉報的;
(九)其它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投訴舉報須知
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使用真實姓名
及聯系地址、電話,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煽動、串聯、脅迫、誘使他人進行不實/非法舉報。如存
在捏造、誣告陷害等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投訴舉報方式
投訴舉報電話:0996-2613537(兼傳真)
投訴舉報郵箱:bzzjjzfk@163.com
投訴舉報地址:庫爾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廈10樓執法監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