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住保辦〔2019〕9號 簽發:邵軍安
關于印發《自治州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住建局、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局、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自治區民生領域專項整治會議精神,聚焦自治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按照自治區城鎮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管理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自治區城鎮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州公租房管理實際,制定了《自治州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自治州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巴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6月4日
附件
自治州城鎮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管理專項
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民生領域專項整治會議精神,按照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城鎮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自治州公租房管理實際,現就城鎮保障住房領域公租房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聚焦群眾痛點難點焦點,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通過治理重點難點、排查問題線索、查處典型案例、曝光典型案例、完善規章制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基層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持續好轉,讓各族群眾有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點
重點整治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的違規分配、違規享受、轉租轉借、擅自改變用途、退出機制執行不力、住戶訴求解決不及時等問題。
(一)違規分配方面
1.未制定或未及時調整公租房保障對象、準入條件、租金標準等相關管理規定的;
2.在公租房準入過程中不按規定辦事,批條子、打招呼、收受好處、優親厚友,將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人員納入住房保障的;
3.住房保障受理部門和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將本來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拒之門外的。
(二)違規享受方面
1.在申請地有住房且達標(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平方米以上)又入住公租房的或1個家庭使用2套以上的公租房,明顯超出實際需求的;
2.住房保障家庭收入和財產(住房支付能力)明顯超出當地準入標準的;
3.采取賄賂、欺騙等手段獲得住房保障的;
4.故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計長達6個月以上的。
(三)轉租、轉借方面
保證對象違規將公租房、轉租、轉借他人的。
(四)擅自改變用途方面
1.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擅自改變公租房居住用途的;
2.保障對象將公租房用于生產、經營等用途的。
(五)退出機制執行不力方面
1.公租房租期滿后未申請續租超期居住公租房超過12個月以上的。
2.調整、提高租金標準后拒不執行的。
(六)住戶訴求解決不及時方面
1.因違規或不符合保障條件,群眾有反映、舉報,未認真調查核實、及時反饋的。
2.群眾合理訴求沒有及時解決的。
三、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6月10日前)
6月10日前召集各縣市、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召開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管理專項整治會議,安排部署工作,健全組織機構,突出重點,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分工,細化實話責任清單,逐級壓實責任。
(二)開展專項整治(6月10日至9月10日)
1. 各縣市、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通過報紙、電視、其他媒介和保障性住房小區張貼公告等箱式,向社會公開保障性住房違規舉報電話群眾來信來訪和舉報受理地點、受理渠道,緊緊依靠群眾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2. 各縣市、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不留死角和盲區,將專項整治工作深入到街道、管委會、鄉鎮、社區,通過查閱資料、入戶走訪、接待來信來訪、召開座談會、個別交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信息篩查等形式,排查情況、發現問題。
3. 收集、梳理問題建立重點問題清單。逐項研究制定整治措施,明確整改任務、責任、人員、進度、時限“五落實”;對發現的問題線索要逐項核查,依法依規依紀進行處置。
4. 上報專項整治問題清單、整改臺賬和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各縣市于9月10日前務必上報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5. 巴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對各縣市、開發區專項整治工作及時進行指導,及時發現發現、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以點帶面深挖細查,認真整治自治州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管理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
(三)督導調研(9月10日至10月10日)
巴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對各縣市開發區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調研評估。對專項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問題進行督促指導,形成專項報告上報自治區住建廳。
(四)鞏固深化成果。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按照住建廳“堅持、鞏固、深化”要求,各縣市開發區繼續梳理排查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管理的突出問題,改清理的清理,該整治的整治,該健全制度的健全制度,持續加大治理力度,使專項整治工作真正出實效、見長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要堅持把自己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安排部署、親自推動落實,健全保障性住房領域公租房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機構,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善作善成。要把開展專項整治與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做到一體推進、全面落實。
(二)多措并舉,全面落實整改。對于整治查出問題,各縣市、開發區要采取取消住房保障資格、騰退公租房、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調整租金標準、補繳租金、調整保障條件或準入標準、沒收違法所得、處以行政罰款、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向社會公布、約談、黨紀政紀處分、追究法律責任等,全面落實整改工作。
(三)實事求是,精準運用政策。注重寬嚴相濟,既從嚴從實監督執紀問責,又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既查清問題、嚴懲腐敗,又澄清誣告、保障權利,既推動制度建設、又防止簡單化,要避免因及時調整公租房收入標準,而將保障對象當做清理對象。要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四)一案雙查,強化警示教育。對專項整治組織推動不力、問題整改不力,以及瞞案不報甚至袒護包庇的,要嚴肅問責主要責任和領導責任。對專項整治期間查處的典型問題,一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作為保障性住房領域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以案施教。
(五)及時報告,反饋進展實效。每月25日前,各縣市、開發區向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告專項整治開展情況、解決的突出問題、取得的成效,以及發現的問題線索辦理情況等。
(六)標本兼治,完善制度措施。
及時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查找問題原因,補齊制度短板,努力從源頭上預防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要從解決具體問題入手,從管理的薄弱環節抓起,堅持實事求是、務實管用的原則,抓好長效機制建設,以制度建設鞏固深化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