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態環境局2024年法治建設工作匯報
現將我局2024年法治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重點工作開展情況
(一)以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立足點,筑牢法治建設思想根基。
一是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制定《巴州生態環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要點及任務分工》,明確具體措施,夯實工作責任。動態調整《巴州生態環境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細化清單》,將法治建設作為經常性、基礎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來抓,專題聽取法治工作匯報3次,及時研究解決法治建設重大問題、重點任務。將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情況列入領導干部年終述職、述法內容,對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及民主測評。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于2024年3月4日在政府官網公開上年度法治建設重點工作報告。
二是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的重要內容,巴州生態環境系統各級黨組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學習17次。嚴格落實學法講法制度,領導班子、黨組會、重大決策前學規學法21次,帶頭講法5次,推動將學習成果轉化為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行動自覺。用好法治培訓平臺,組織黨員干部參加“逢九必講”9期103人次,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以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為支撐點,推動生態環境行政行為納入法治軌道。
一是強化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貫徹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嚴格落實黨組工作規則、議事規則和黨組研究討論重大事項清單,對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大額資金及黨組職責范圍內的其他重大事項等內容依法依規科學民主決策。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按照規定程序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11個、政策性文件14個。動態調整權責清單21項,調整后生態環境部門權責清單共214項,打造統一規范的依法行政支撐。將法律顧問意見作為依法決策的重要程序,與新疆首邦律師事務所簽訂服務協議,全年開展法律服務咨詢37次、研討5次、審查規范性文件及執法文書審核13份。
二是深化環評審批“放管服”改革。嚴格落實《提高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十一條措施》,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未做規定的建設項目豁免環評手續,對符合條件的16大類37小類項目,實施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推行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審批合一”改革,大幅壓縮審批時限60%以上,辦理次數下降50%。在疆內率先探索《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填空式模板,將情況簡單、歷史清白的地塊變更為“一住兩公”用途,有效降低編制難度和成本,受到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認可并向其他地州廣泛推廣。
三是提高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貫徹落實《巴州生態環境局行政許可事項聯合會審工作制度》,全年召開行政許可事項聯審會34期,審批行政許可事項257項。及時調整行政處罰案件集體審議領導小組,修訂完善巴州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案件《集體審議制度》《法制審核制度》,全年召開案審會5次,審議行政處罰案件84件。
(三)以強化干部隊伍能力提升為突破點,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法治化人才保障。
一是強化干部隊伍能力提升。積極申請實施河北省生態環境系統法制審核及執法稽查“小組團”柔性幫扶援助項目、巴州博斯騰湖生態治理專家柔性引才項目、巴州大氣環境精細化管控“小組團”柔性引才項目,加強系統培訓和實地幫帶,持續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固定每周五下午圍繞生態環境相關業務、理論法紀等內容進行培訓授課,舉辦全系統業務素質能力提升班24期,培訓人員1430人次,大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質。
二是加強執法人員學習培訓。截至目前累計參加全國、自治區、自治州各類線上、線下執法業務培訓22次355人,全州生態環境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時長不少于60學時,不斷提升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依托實訓基地,在全州生態環境系統組織開展集執法行為規范、無人機和便攜式監測設備等新技術新裝備應用、現場發現問題能力、證據固定提取、筆錄及行政執法文書制作規范等內容為一體的綜合型實戰技能比武活動,強化執法隊伍能力提升。
(四)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核心點,促進生態環境領域矛盾糾紛調處化解。
一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做到處罰信息按時公示、執法全過程留痕,嚴格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及集體討論制度。嚴格執行自由裁量權基準,依據規定程序使用“裁量計算器”對77件行政處罰案件提出處罰建議。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嚴格落實自治區免罰事項清單,運用“首違不罰、輕微免罰”程序辦理免予處罰案件4件,免除罰款37.23萬元。加強非現場執法制度與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的動態銜接,對75家正面清單企業實施動態管理,前三季度運用自動監控、監管平臺、無人機等信息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執法檢查74次,運用非現場監管手段發現問題并查處案件12件。
二是構建多元糾紛化解機制。規范案件辦理流程,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化解行政處罰案件各節點辦理時限及要求的通知》,提高案件辦理質效。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強化源頭矛盾糾紛化解,利用陳述、申辯、聽證等救濟渠道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減少矛盾糾紛和行政爭議。今年以來,我局未發生行政處罰案件被當事人行政復議的情形。
三是深化“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推動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制定《2024年巴州生態環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將雙隨機監管企業庫由原來的296家擴充到781家,實現監管對象分級分類管理和執法資源有效統籌。截至目前,全州開展抽查任務117次,抽查企業1038家,抽查計劃完成率100%,人均執法條數6.7條,執法人員活躍率100%。
(五)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著力點,加強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
一是聚焦生態環境領域整治突出問題。緊盯生態環保、營商環境、執行政策“一刀切”、加重基層負擔、生態環境執法等問題,印發《巴州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自治州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具體措施》,在全系統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截至目前對14人開展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談話提醒,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二是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加大對決策、監管、執法中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和問責力度,研究制定《巴州生態環境局黨組關于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實施辦法》《巴州生態環境局重點工作目標任務督查問責規定》,督促領導干部依法辦事,全年無領導干部干預執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情形發生,未發生行政行為被糾錯的情況。
三是凝聚行政機關監督合力。嚴格遵守建議提案辦理規范和流程,確保建議提案“件件有答復、事事有著落”,2024年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7件,按時辦復率100%。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辦理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環境犯罪案件4件、行政拘留案件1件,組織參加環境污染犯罪旁聽庭審2人次。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環境執法監管等生態環境領域重點工作,通過州政府網站更新公開政府信息134條,接受廣大群眾監督。
(六)以落實普法責任為落腳點,營造生態環境普法宣傳良好氛圍。
一是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領域“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堅持在執法中推動普法,以普法促進嚴格執法,打好“行政執法+普法宣傳”組合拳,全年開展“送法入企”活動846次。發揮典型案例示范引領、警示教育,扎實開展以案釋法,“巴州生態環境”公眾號發布3批次19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典型案例采納率較去年同期提高一倍,位列全疆首位。
二是積極承擔公益普法宣傳責任。制定《巴州生態環境局媒體公益普法制度》,每周播發普法宣傳、法治文化等信息不少于1篇。發揮“雙微”平臺作用,發布各類法治信息8000余條,閱讀量達1076萬人次。結合“六五”環境日等重要節點,集中向社會公眾和行政相對人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六五”期間全州環委會成員和相關單位開展現場活動和線上宣傳活動47場次,參與人數6500人次,切實增強廣大群眾知法守法的普法實效。
二、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
2024年法治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不夠全面、學習積極性主動性有待加強;二是執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面對疑難復雜案件仍顯經驗不足;三是法治宣傳深度不夠,企業守法意識還樹得不牢。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按照自治州依法治州委員會的部署要求,推進法治建設重點任務落地落實,建立主體責任落實、監管協同高效、普法宣傳深入、執法震懾有力、社會和諧共治的生態環境法治建設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