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環保廳:
根據《關于報送2017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總結的通知》要求,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結合我州《關于印發自治州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巴政發【2015】24號)、《關于印發庫爾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2014-2017)總體方案的通知》(巴政辦發電【2015】58號)對2017年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具體了責任和細化了分工。本年度工作進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庫爾勒市環境空氣質量
2017年庫爾勒市全年監測總天數365天,空氣質量優良率為:67.95%,受沙塵影響天氣70天,按照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受沙塵天氣過程影響城市空氣質量評價補充規定》”(環辦監測〔2016〕120號)相關要求,扣除受沙塵影響的天氣后,空氣質量優良率為84.07%,好于2017年自治區下達庫爾勒市空氣質量優良率65.8%,完成了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可吸入顆粒物(PM10)均值濃度為141ug/m3,比2016年降低32.8%,超過國家二級標準;細顆粒物(PM2.5) 均值濃度為45ug/m3,比2016年降低21%,超過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硫(SO2)均值濃度為8ug/m3,達到國家一級標準;二氧化氮(NO2)均值濃度為29 ug/m3,達到國家一級標準。首要污染物主要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為主。
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
(一)按照《關于印發自治州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2013-2017)》(巴政發【2015】24號)和環保部《關于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的通知》(環環監[2016]172號)要求,編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和《巴州工業污染達標排放評估報告》,并定期對重點企業進行了督察,我州鋼鐵、火電、水泥和65蒸噸及以上鍋爐基本實現達標排放。
(二)加大重點控制區污染防控力度。2015年州人民政府批轉印發了《關于印發庫爾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
(2014-2017)總體方案的通知》(巴政辦發電【2015】58號)將以庫爾勒人名廣場為中心點,半徑50公里的范圍,總面積785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庫爾勒市和焉耆縣、博湖縣、和靜縣、尉犁縣的部分行政區域劃定為庫爾勒大氣聯防聯控區,作為我州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一是重點區域嚴格控制火電、水泥、石化等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建設項目,新建項目一律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目前,庫爾勒大氣聯防聯控區需要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改造項目有11個,達標排放項目9個,2個項目正在進行提標改造。二是對重點企業實施大氣污染實時監測監控,在督促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的同時,開發區著手實施重點污染源環境質量網格化監測工程,根據富麗達、美克化工等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投資在其周邊設置大氣在線監測網格,實時監控企業特征污染物排放數據達標情況。該項目擬投資1200萬元,已完成技術方案,爭取2018年6月建成。
(三)工業企業脫硫脫硝除塵污染治理設施改造情況。(1)推進熱電聯產,以國電2×350MW機組作為主要熱源,把新隆熱力等11家企業納入大氣污染治理實施方案。截至目前,新隆熱力公司1號4號6號28號站、興洲熱力、華科熱力、興業熱力、興運熱力、住樂物業等供熱企業,根據供熱管網情況分別與國電熱電聯產項目或新隆熱力公司23號站(已完成脫硫并完成驗收)并網。(2)今年我州納入計劃進行脫硫污染治理設施改造的企業13家,已完成10家;脫硝污染治理設施改造12家,已完成7家;煙(粉)塵污染治理設施改造6家,已完成5家。和靜縣藍天熱力東城區供熱站煙(粉)塵提標工程已完工,脫硫提標工程和脫硝工程由于已進入采暖季安裝進度緩慢,預計2018年供暖前完工全部工程;藍天熱力西城區供熱站因資金不到位,預計2018年供暖前完成脫硫脫硝除塵污染治理設施改造。
(四)加快推進小鍋爐淘汰進度。庫爾勒大氣聯防聯控區采取“拆小并大”、煤改氣、電鍋爐或其他清潔能源替代等方式對城市建成區和工業聚集區222臺10蒸噸以下燃煤供熱小鍋爐進行全面淘汰,目前,已淘汰141臺。
(五)推進大氣污染總量減排工作。
一是2017年我州二氧化硫減排項目13個,污染治理設施已完工項目10個。氮氧化物減排項目12個,污染治理設施已完工項目7個。煙塵減排項目6個,污染治理設施已完工項目5個。結構減排項目26個,已完工項目14個;其中,12個項目并入國電庫爾勒熱電聯產管網,共淘汰54臺鍋爐,1019蒸噸。
二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環保部《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自治區人民政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新政辦〔2017〕105號)文件精神,我州按照要求
已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截止2017年12月21日,全州應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數28家,實發28家。其中,火電11家(含自備電廠)、造紙6家、鋼鐵2家、水泥5家、氮肥2家、制糖1家、平板玻璃1家。
(六)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州商務局牽頭,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安監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共淘汰老舊車輛3115輛。
(七)加大城市揚塵綜合整治力度,減少揚塵排放。建立“1234”清掃保潔法即“一個標準、兩項任務、三級指標、四環機制”,并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行。強化揚塵治理,對城市主干道進行灑水降塵作業。為降低道路揚塵購買多功能洗掃車,對道路實現“人機結合”的清掃模式,從而不斷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減少道路揚塵;采用后噴式高空灑水方式,增大水滴與空氣的接觸時間及面積,達到除塵、降溫的作用;為實現城市道路的全覆蓋,采用不停歇的循環工作模式進行道路除塵作業。強化對庫爾勒市行政管轄區域內的施工運輸、拆遷、場地平整等相關施工作業進行標準化管理,從源頭上防治揚塵污染。環衛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詳實的《開發項目施工、運輸工作要求》針對建筑垃圾清運審批更是要求必須做好遮蓋,有效減少施工建設工地對城市環境造成的揚塵污染;開發區北山防護林建設持續推進,平整綠化場地面積125.09萬㎡,土方及管網工程已完成,苗木種植已完成70%。
三、存在的問題
部分小鍋爐淘汰和企業脫硫脫硝除塵工程改造進度緩慢。①開發區部分區域未接通天然氣管道,個別企業無法在短期內實行熱源更換。②企業經濟效益不好,在建設污染物治理設施過程中有資金短缺問題導致工程進度滯后。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1、認真總結第一階段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并謀劃第二階段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2、以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為契機,認真分析我州主要大氣污染物企業排放基數、重點行業污染現狀和減排潛力等內容,拓展大氣污染治理思路,進一步抓好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問題的整改和落實,為2018年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打好基礎。